我國擬立法規定這些場所應保留現場人工辦理等傳統服務方式
中新網北京4月21日電 (記者 梁曉輝)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21日舉(ju) 行記者會(hui) ,發言人臧鐵偉(wei) 介紹了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二審稿的情況。草案擬規定,涉及醫療健康、社會(hui) 保障、金融業(ye) 務、生活繳費等服務事項的,應當保留現場人工辦理等傳(chuan) 統服務方式。
臧鐵偉(wei) 表示,為(wei) 了促進殘疾人走出家門、融入社會(hui) ,草案作了相應規定。例如,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方麵,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公共場所、交通運輸設施以及居住區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按照相關(guan) 標準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在無障礙社會(hui) 服務方麵,規定行政服務機構、公共服務場所等應當為(wei) 殘疾人提供無障礙服務。公共服務場所應當根據殘疾人的無障礙需求,為(wei) 其使用相關(guan) 信息化服務給予指導和幫助;涉及醫療健康、社會(hui) 保障、金融業(ye) 務、生活繳費等服務事項的,應當保留現場人工辦理等傳(chuan) 統服務方式。
臧鐵偉(wei) 指出,科技是助力無障礙環境發展的重要力量,草案高度重視科技對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推動作用。規定國家鼓勵有關(guan) 單位采用先進的理念和技術,建設人性化、係統化、智能化、與(yu) 周邊環境相協調的無障礙設施。國家鼓勵和支持無障礙信息服務平台建設,為(wei) 殘疾人、老年人等提供遠程實時無障礙信息服務。國家通過經費支持、政府采購等方式,鼓勵無障礙技術、產(chan) 品和服務的研發、生產(chan) 、應用和推廣,支持無障礙設施、信息和服務的融合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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