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潔員工上班6分鍾暈倒後死亡 企業或付百萬元賠償
大連一保潔員工亡,用人單位未繳社保否認勞動關(guan) 係
上班6分鍾暈倒後死亡,企業(ye) 或付百萬(wan) 元賠償(chang)
工人家屬提醒勞動者,入職一定要先簽勞動合同
本報遼寧大連5月4日電(記者劉旭)入職6分鍾,員工摔倒致顱腦損傷(shang) ,能否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日前,李陽的妻子張紅拿到了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shang) 決(jue) 定書(shu) 》,此時距離工傷(shang) 發生已近兩(liang) 年。這期間經過勞動仲裁、一審、二審,最終認定了李陽與(yu) 大連某保潔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guan) 係。今日,張紅告訴記者,保潔公司沒有明確表示將支付工傷(shang) 保險賠償(chang) ,她將繼續打官司,為(wei) 李陽追回賠償(chang) 。
2021年6月,李陽到該公司應聘保潔員,公司通知他第二天報到。次日李陽來到公司,公司向其發放了工作服和清潔工具,並領他到小區從(cong) 事保潔工作,沒想到李陽剛上崗6分鍾突然暈倒,單位同事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為(wei) 重度顱腦損傷(shang) ,並於(yu) 當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張紅認為(wei) ,丈夫死亡應是工傷(shang) 。而保潔公司卻認為(wei) ,李陽剛到公司才6分鍾,公司領導還沒有麵試,李陽還沒有被正式錄用,所以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也沒有為(wei) 他繳納社保,故不應當認定為(wei) 工傷(shang) 。
為(wei) 證明丈夫是工傷(shang) ,張紅委托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到大連市甘井子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仲裁委)申請仲裁,請求確認李陽與(yu) 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guan) 係。
經律師調查,保潔公司與(yu) 李陽出事的小區簽訂了清潔服務合同,承擔保潔工作。從(cong) 小區物業(ye) 調取的監控錄像看,事發時李陽身穿工作服手持水管工作,工作過程中李陽暈倒。同時還有一段視頻顯示,張紅向保潔公司現場經理要回李陽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發放工資的銀行卡複印件。
仲裁委經審理後認為(wei) ,該案符合勞動關(guan) 係成立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李陽死亡當天與(yu) 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guan) 係。
認定勞動關(guan) 係後,張紅向工傷(shang) 部門提出工傷(shang) 認定申請。工傷(shang) 部門經取證認定李陽確實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傷(shang) 致死,作出李陽是工亡的行政認定。
根據工傷(shang) 保險條例相關(guan) 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qin) 屬可從(cong) 工傷(shang) 保險基金領取喪(sang) 葬補助金、供養(yang) 親(qin) 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wei)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王金海表示,經測算,2023年全國工亡補助金標準為(wei) 985660元,再加上喪(sang) 葬費為(wei) 6個(ge) 月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李陽的工傷(shang) 保險賠償(chang) 將超過100萬(wan) 元。這也意味著,保潔公司因未簽訂勞動合同、未替職工繳納社保要用100多萬(wan) 元“埋單”。
“沒想到因為(wei) 沒簽勞動合同,就經曆了仲裁、一審、二審,才確定了勞動關(guan) 係。認定工傷(shang) 後追償(chang) ,還有可能再經曆這麽(me) 一圈訴訟。”張紅提醒,勞動者就職一定要先簽勞動合同。(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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