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母親河”龍岩汀江獲立法保護
中新社福州6月1日電 (記者 龍敏)“客家母親(qin) 河”龍岩汀江獲立法保護。福建省龍岩市人大常委會(hui) 副主任李達武6月1日向記者表示,汀江獲立法保護,將強化汀江流域礦產(chan) 資源、森林資源和文化遺產(chan) 保護,推動汀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
汀江是福建省第三大河、龍岩市第一大河,是客家人的世居地,被稱為(wei) “客家母親(qin) 河”。5月31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四次會(hui) 議決(jue) 定批準《龍岩市汀江保護條例》(簡稱“條例”)。
李達武介紹,近年來,汀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成效明顯,但仍存在部分河段水環境質量不穩定、協同管理機製不順暢等問題。
該條例適用於(yu) 在汀江流域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修複以及汀江流域各類生產(chan) 生活、開發建設活動,將建立汀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chang) 製度,並推動健全和完善汀江——韓江跨省流域上下遊生態補償(chang) 機製,促進生態保護地區和受益地區的良性互動。
條例要求,加強汀江流域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曆史文化街區、文物、曆史建築、傳(chuan) 統風貌建築、傳(chuan) 統村落和古河道、古堤防、古碼頭、古橋、古渡、古灌溉工程等水文化遺產(chan) 以及農(nong) 耕文化遺產(chan) 、地名文化遺產(chan) 等的保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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