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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車收費不能“利”字當頭

發布時間:2023-06-06 14:56:00來源: 新京報

  當前頻繁曝光的停車服務收費亂(luan) 象,也說明自上而下的指導、規範和監督還遠遠不夠。

  “停車31分鍾為(wei) 何要按2小時繳費?”

  據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報道,有江蘇常州的市民反映,當地停車費大多按小時計算,而不是采取15分鍾的計價(jia) 單位,對計費周期的不合理性提出了質疑。記者查詢常州市發改委的網站發現,常州大部分停車場的首個(ge) 計費周期為(wei) 2小時,價(jia) 格大多為(wei) 5元,之後的計費周期為(wei) 1小時。當地回應,相關(guan) 部門正在研究停車費優(you) 化方案,停車計費周期也在此次優(you) 化範圍之內(nei) 。

  當今生活場景下,停車場電子計費普及,設定更為(wei) 合理的計費周期,並不存在技術障礙。首個(ge) 計費周期就以2小時為(wei) 單位,這既可能人為(wei) 抬高了停車費,也讓人們(men) 缺乏即停即走和高效利用停車位的動力,某種程度上,反而為(wei) 民眾(zhong) 帶來了一些不便。

  事實上,不隻是計費周期需要優(you) 化,路邊停車“收費高”問題仍是輿論場重點關(guan) 注的對象。繼廣西南寧路邊“停車貴”引起廣泛熱議後,另據媒體(ti) 報道,某縣級市所劃一類路段的路邊停車費標準,不僅(jin) 比當地主要商場和醫院停車場的收費要高,而且白天停車時長若超過4小時,停車費用比其省會(hui) 城市還貴,也由此導致了部分車主“拒繳欠費”的現象。

  對於(yu) 一個(ge) 縣級市來說,當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並不高。而過高的停車費,顯然會(hui) 明顯增加他們(men) 的生活負擔。在此類縣城是否應該對路邊停車進行收費,收費標準如何設定,都是值得關(guan) 注的問題。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連年攀升,不少城市出現地少車多和寸土寸金的情況,城市停車服務也麵臨(lin) 越來越嚴(yan) 峻的挑戰。城市停車服務是一項複雜工程,需要通盤考慮,對收費範圍、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對象等進行科學合理的設定。特別是在收費標準的設定方麵,要充分考慮當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成本,而不能一味追求高收費。

  對路邊停車的車主收取適當費用,主要是為(wei) 了調控停車服務的供求關(guan) 係,避免免費停車而帶來“公地悲劇”,並滿足日益增長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開支。但停車服務不能本末倒置,為(wei) 了收費而收費,反而忘記了收費是為(wei) 了什麽(me) 。

  從(cong) 一些政府部門和相關(guan) 企業(ye) 的角度來看,停車服務往往被視為(wei) “搖錢樹”,希望通過收取停車費來解決(jue) 財政壓力和獲得更多收入。但路邊停車空間是公共資源,這就決(jue) 定了其必須堅持取之於(yu) 民、用之於(yu) 民,而不能淪為(wei) 個(ge) 別部門和企業(ye) 的“提款機”。

  毫無疑問,要想解決(jue) 城市停車服務的供需問題,就需要同時在供給和需求兩(liang) 個(ge) 方麵做文章。一方麵,要在供給側(ce) 加大停車空間規劃、開發和釋放;另一方麵,則應通過價(jia) 格機製引導人們(men) 錯峰出行和停車。

  但是,不少城市都把價(jia) 格杠杆作為(wei) “抓手”,單純通過提高收費價(jia) 格來抑製市民停車需求,進而導致城市停車服務供需的假性平衡。如何進一步創新停車服務模式,加大停車空間供給力度,可能才是各地政府應該著力思考和推進的。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城市的停車服務公司都以“智慧泊車”為(wei) 名稱,但卻是在耍小聰明,離大智慧相去甚遠。智慧泊車的要義(yi) 是善用智能技術,精準識別停車需求並動態調整收費方式,高效利用停車空間資源並滿足停車服務需求。

  因此,停車服務是為(wei) 了最大化城市公共利益,而不是為(wei) 了最大化停車收費。城市停車服務作為(wei) 一項關(guan) 乎民生福祉的事業(ye) ,應通過智能計算為(wei) 民服務,而不應為(wei) 了謀利淪為(wei) 簡單粗暴的“算計”。

  與(yu) 此同時,當前不少地方政府和企業(ye) 陷入停車服務收費爭(zheng) 議,也說明自上而下的指導、規範和監督還遠遠不夠。如果能夠在中央和省級層麵製定一些具有指導性、可操作性和約束性的政策,引導各地政府部門采取相對合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模式,或許能有效避免此類問題頻繁發生。

  因此,加強對各地政府停車服務收費的設定、執行和資金使用,及時對一些不合理的做法進行糾偏和整改,同樣是未來需要開展的工作。(新京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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