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製室內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 住建部明確8個要求
中新網6月10日電 住建部網站6月9日發布《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為(wei) 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安全管理,堅決(jue) 遏製室內(nei) 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wei) ,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通知》明確了8個(ge) 方麵的具體(ti) 要求:
一、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統稱裝修人)是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實施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活動應當嚴(yan) 格遵守有關(guan)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嚴(yan) 格執行法定情形下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設計單位、裝飾裝修企業(ye) 的規定。實施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前應告知物業(ye) 服務企業(ye) 或者房屋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按照標準規範安裝空調室外機,加強空調室外機安全管理,有墜落風險的應及時加固或更換。裝修人及其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ye) 違法違規開展裝飾裝修活動的,要承擔整改拆除和恢複工程等相關(guan) 費用。禁止以下影響建築主體(ti) 和承重結構的行為(wei) :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ti) 和承重結構;
(二)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超過設計標準或規範增加樓麵荷載;
(三)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
(四)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ti) ;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承載和使用安全的行為(wei) 。
二、設計單位承攬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設計業(ye) 務時,應按照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對於(yu) 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有資質要求的,要具備相應資質,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承攬業(ye) 務。對於(yu) 設計單位超越資質等級承攬業(ye) 務、未按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設計等行為(wei) ,要立即整改,視情節嚴(yan) 重程度依法依規給予罰款、停業(ye) 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shu) 等處罰,並記入企業(ye) 信用檔案。對負有責任的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依法處罰。
三、裝飾裝修企業(ye) 承攬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施工業(ye) 務時,應嚴(yan) 格按照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ye) 人員和房屋建築安全,確保裝飾裝修質量。涉及變動建築主體(ti) 和承重結構、超過設計標準或規範增加樓麵荷載等情形的,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不得施工。對於(yu) 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有資質要求的,要具備相應資質,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對於(yu) 裝飾裝修企業(ye) 超越資質等級承攬業(ye) 務、擅自施工變動建築主體(ti) 和承重結構等行為(wei) ,要立即停工整改,視情節嚴(yan) 重程度依法依規給予罰款、停業(ye) 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shu) 等處罰,並記入企業(ye) 信用檔案。對負有責任的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依法處罰。
四、管理單位在為(wei) 裝修人辦理房屋室內(nei) 裝飾裝修登記手續時,要告知裝飾裝修禁止行為(wei) 和注意事項,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加強裝飾裝修活動現場的巡查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要采取合理措施製止,並及時報告屬地街道辦事處、城管執法平台、有關(guan) 部門或12345熱線依法處理。對未事先告知、未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管理單位可依照《臨(lin) 時管理規約》或《管理規約》限製施工人員、施工機具、機械設備、材料等進入施工現場。對於(yu) 物業(ye) 服務企業(ye) 未按規定告知禁止行為(wei) 和注意事項、未按規定巡查檢查、製止和報告的,視情節嚴(yan) 重程度依法依規給予警告、罰款、吊銷營業(ye) 執照等處罰,並記入企業(ye) 信用檔案。對負有責任的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人員依法處罰。
五、街道辦事處要加強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充分發動群眾(zhong) 監督裝飾裝修活動,暢通投訴渠道,及時受理群眾(zhong) 、物業(ye) 服務企業(ye) 等相關(guan) 報告或投訴。屬於(yu) 街道辦事處職責範圍的,要及時處理;屬於(yu) 相關(guan) 部門職責範圍的,要依法移交相關(guan) 部門處理。
六、各地城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群眾(zhong) 和單位投訴、報告的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wei) ,屬於(yu) 本部門職責範圍的,要依法予以查處;屬於(yu) 其他部門監管職責的,要移交有關(guan) 部門依法查處。遇到阻礙執法、拒不配合執法及拒絕恢複變動建築主體(ti) 和承重結構等情況,應及時聯絡屬地公安機關(guan)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對擅自變動建築主體(ti) 和承重結構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屬地公安機關(guan) 依法處理。要暢通城管執法平台運行,高效處理群眾(zhong) 和單位投訴、報告事項。
七、各地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門要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健全裝飾裝修管理製度和標準規範,建立權責清晰的接訴處置機製,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裝飾裝修相關(guan) 企業(ye) 的資質管理和指導監督,加大裝飾裝修安全管理所涉企業(ye) 和人員的培訓力度,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
八、各地要充分利用社區宣傳(chuan) 欄、小區公示欄、電子顯示屏、“兩(liang) 微一端”等多種形式加強裝飾裝修安全管理的普法宣傳(chuan) ,提高裝飾裝修守法意識,樹立文明裝修理念,營造誠實守信、文明和諧的良好社會(hui) 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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