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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訴為農民工解“薪”憂

發布時間:2023-06-25 11:19:00來源: 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趙紅旗

  □ 本報通訊員 吳雙江

  “工資已經到賬了,謝謝檢察官!”近日,順利拿到工資的李某激動地給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黎君發來信息。

  李某、王某是外地務工人員,2021年10月起,兩(liang) 人在張某的帶領下到鄭州某建築公司承建的某房地產(chan) 項目從(cong) 事水電工作。2022年6月,項目結束後,張某一直拖欠兩(liang) 人工資未付,理由是鄭州某建築公司沒有及時向他支付工程款,他也沒錢給兩(liang) 人發放工資。在之後的幾個(ge) 月裏,李某兩(liang) 人多次討要無果。

  有一次,李某在與(yu) 其他工友聊天中得知,此類欠薪糾紛可以向檢察機關(guan) 申請支持起訴。李某兩(liang) 人便抱著試試看的想法,來到中原區檢察院求助。在辦案檢察官楊黎君指導下,李某兩(liang) 人搜集到了用工合同、銀行交易流水、欠條等相關(guan) 證據資料。經依法審查後,中原區檢察院啟動了辦案程序。

  檢察機關(guan) 認為(wei) ,李某兩(liang) 人為(wei) 張某提供勞務,張某應當支付其勞務報酬,且李某兩(liang) 人請求張某支付勞務報酬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根據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guan) 規定,李某兩(liang) 人有權要求鄭州某建築公司先行清償(chang) ,遂於(yu) 2023年1月31日向中原區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shu) 。

  中原區法院在立案審理後作出民事判決(jue) ,由被告鄭州某建築公司支付李某、王某勞務費共計3萬(wan) 餘(yu) 元。判決(jue) 生效後,李某兩(liang) 人很快就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資。

  檢察官提醒,外來務工人員要注意留心收集維權材料,務工之前,雙方最好依據商定內(nei) 容簽訂書(shu) 麵合同,並在落款處簽字蓋章;務工期間,要留存好務工照片、門禁刷卡記錄、考勤記錄、銀行轉賬記錄等資料;務工結束未支付完報酬時,要讓用工方出具結算單據等欠款憑證,其中要寫(xie) 明務工名稱、地點、欠薪事由等。根據相關(guan) 規定,農(nong) 民工不僅(jin) 可以向用工方主張其勞務報酬,還可以向施工總承包單位主張先行清償(chang) 。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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