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從求職到入職,這份避坑指南請收好-中新網
又是一年畢業(ye) 季,畢業(ye) 生們(men) 正在走出學校邁向社會(hui) ,在求職過程中和簽訂勞動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這份全方位避“坑”指南請收好!
求職過程中要避開這些“坑”
求職不易,更需警惕
大家在努力收獲Offer的同時
也要小心一些“求職陷阱”
1 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職業(ye) 介紹機構沒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等相關(guan) 資質,冒充或偽(wei) 造相關(guan) 資質騙取求職畢業(ye) 生信息。
這些機構即使提供了崗位信息,往往也是與(yu) 高校畢業(ye) 生需求不匹配甚至虛假的就業(ye) 崗位。
高校畢業(ye) 生求職時,應當優(you) 先選擇公共就業(ye) 人才服務機構和正規市場中介機構,對市場中介機構應了解其經營範圍是否包含職業(ye) 介紹業(ye) 務,是否具備《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與(yu) 市場中介機構簽訂協議時,不要輕信其口頭承諾,一定要看清簽約的內(nei) 容,不要盲目簽字。
2 兼職陷阱
一些詐騙分子打著高薪兼職、點擊鼠標就賺錢、刷單返現等幌子進行詐騙。
其特點是門檻較低,號稱輕鬆兼職、薪酬豐(feng) 厚。
高校畢業(ye) 生不要輕信既輕鬆又賺錢的好差事,應當了解當前崗位的市場薪資水平,同時注意個(ge) 人信息安全,不要輕易泄露銀行卡、網銀、支付寶等密碼信息,不要隨意打開陌生網址鏈接。
3 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為(wei) 了增加對高校畢業(ye) 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誇大單位規模、業(ye) 績、發展前景、工資和福利等。
有的用人單位玩文字遊戲,對招聘職位的工作內(nei) 容做模糊化處理,將銷售員、業(ye) 務員等職位美化成“市場部經理”“事業(ye) 部總監”等有誘惑力的名稱。
高校畢業(ye) 生可通過企業(ye) 官網、媒體(ti) 報道、工商登記注冊(ce) 信息等查詢用人單位基本情況,仔細甄別各類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輕信。
求職時要詳細詢問崗位信息、工作內(nei) 容,不能隻看表麵,避免入職後發現實際工作與(yu) 預期有出入,浪費求職時間和精力。
同時,可以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對長時間大量招聘、離職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4 收費陷阱
用人單位或者中介機構以招聘為(wei) 名,收取高校畢業(ye) 生報名費、服裝費、體(ti) 檢費、培訓費、押金、崗位穩定金、資料審核費等費用。
有些中介機構與(yu) 不法用人單位合作,先由中介機構以推薦工作為(wei) 名收取費用,畢業(ye) 生到該用人單位入職時,不法用人單位編造各種理由拒絕畢業(ye) 生上崗或中途辭退。
還有些機構向畢業(ye) 生承諾提供高薪行業(ye) 實習(xi) 崗位,但畢業(ye) 生必須繳納相關(guan) 服務費用。
畢業(ye) 生要謹記,應聘工作本身並不需要任何費用,對於(yu) 將先交費作為(wei) 條件的招聘麵試實習(xi) 等都需要謹慎對待,核實有無收費的法律依據。
如交費一定要求出具正規發票並加蓋單位公章,為(wei) 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證據。
5 借貸陷阱
個(ge) 別中介機構或用人單位以高薪就業(ye) 作為(wei) 誘餌,向高校畢業(ye) 生承諾培訓後包就業(ye) ,但須向指定借貸機構貸款支付培訓費用。
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往往難以兌(dui) 現承諾,或推薦的工作與(yu) 原先承諾相差甚遠,畢業(ye) 生可能會(hui) 麵臨(lin) 身負高額借貸又沒有實現就業(ye) 的不利局麵。
高校畢業(ye) 生要增強辨別意識,看機構或企業(ye) 經營範圍是否包含培訓內(nei) 容,看承諾薪資是否與(yu) 社會(hui) 同等崗位大體(ti) 一致,慎重簽署貸款協議或含有貸款內(nei) 容的培訓協議,注意保留相關(guan) 材料。
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向有關(guan) 部門報案。
確有需求參加職業(ye) 培訓的,請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門官方網站查詢正規培訓機構。
6 傳(chuan) 銷陷阱
傳(chuan) 銷一般以輕鬆賺大錢、無需麵試直接上崗為(wei) 噱頭。
傳(chuan) 銷麵試或工作地點都比較偏僻且轉換頻繁,公司業(ye) 務不能清晰說明。
高校畢業(ye) 生務必清楚傳(chuan) 銷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在求職中要了解傳(chuan) 銷的基本特征,對發展下線的宣傳(chuan) ,要保持頭腦高度清醒,防止陷入傳(chuan) 銷設計的圈套中。
如果不慎進入傳(chuan) 銷,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時間脫身報警。
入職時這些“陷阱”要當心!
1 合同陷阱
個(ge) 別用人單位僅(jin) 簽訂《就業(ye) 協議書(shu) 》,或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約定工作相關(guan) 事項,沒有簽訂書(shu) 麵勞動合同,或在簽訂勞動合同後不主動將勞動合同原件交予勞動者。
有的合同內(nei) 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ti) 內(nei) 容。有的以少繳稅款為(wei) 由,同時準備兩(liang) 份不同薪資的“陰陽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條款”,要求幾年內(nei) 不得結婚、無條件服從(cong) 加班、試用期離職不結算工資等。
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guan) 係雙方應當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並將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ei) 。
高校畢業(ye) 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與(yu) 用人單位認真協商、慎重對待,不可草率簽訂。
要注意勞動合同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及時向用人單位索要應由自己持有的勞動合同原件並妥善保存。
2 試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超過法定上限約定長時間試用期,或者重複約定試用期。
有的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wei) 由,支付工資低於(yu) 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不繳納社會(hui) 保險。
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約定無效。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ge) 月,同一用人單位與(yu) 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期間,應正常繳納社保,工資水平不低於(yu) 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不低於(yu) 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低於(yu) 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 社保公積金陷阱
一些用人單位不為(wei) 員工繳納社保費,或轉正後才繳納社保,還有些用人單位在與(yu) 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shu) 麵承諾,上麵寫(xie) 明員工自願放棄公司為(wei) 其繳納社保,公司將社保繳費的錢作為(wei) 工資直接支付給員工。這些情況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僅(jin) 要承擔補繳的責任,而且一旦發生工傷(shang) ,本應由社保基金支付的款項也將由用人單位承擔。
《社會(hui) 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nei) 為(wei) 其職工向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hui) 保險登記。因此,用人單位應為(wei) 處於(yu) 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會(hui) 保險。
4 交抵押物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會(hui) 要求勞動者把自己的一些證件,如身份證、畢業(ye) 證書(shu) 、學位證書(shu) 、財物等作為(wei) 抵押,之後才能上班。在勞動者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就以種種理由拖延或者不還抵押物。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yi) 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如果遇到這樣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ju) 報。
畢業(ye) 生在求職過程中和簽訂勞動合同時,如遇上述情況與(yu) 用人單位協商未果,可撥打12333電話,或前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門投訴舉(ju) 報。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shang) 害,請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
祝畢業(ye) 生在職場
大放異彩,揚帆遠航
監製|唐怡
製片人|鄭弘 文雅
策劃|豐(feng) 樹琪 程程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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