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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信部調整新能源車型積分計算方法

發布時間:2023-07-07 15:31: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7月6日電 (記者 劉育英)記者6日從(cong) 中國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獲悉,工信部等五部門近日發布《關(guan) 於(yu) 修改乘用車企業(ye) 平均燃料消耗量與(yu) 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jue) 定》,調整新能源車型積分計算方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年,為(wei) 促進汽車產(chan) 業(ye) 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乘用車企業(ye) 平均燃料消耗量與(yu) 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通過建立積分交易機製,形成促進傳(chuan) 統汽車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協調發展的市場化機製。

  近年來,全球汽車產(chan) 業(ye) 加速綠色化轉型,中國節能與(yu) 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麵臨(lin) 新形勢。與(yu) 此同時,《積分辦法》執行中出現機製不夠靈活、市場供需調節能力不足、積分價(jia) 格波動較大等問題,亟需再次修改。

  工信部產(chan) 業(ye) 政策與(yu) 法規司負責人解讀表示,綜合考慮技術進步、成本下降和積分合規成本變化情況,按照積分供需平衡原則,此次調整將新能源乘用車標準車型分值平均下調40%左右,並相應調整了積分計算方法和分值上限。

  此外,為(wei) 應對積分供需失衡問題,穩定積分價(jia) 格,新增“新能源汽車積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積分池管理製度。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yu) 負積分供需比超過2倍時啟動積分池存儲(chu) ,允許企業(ye) 按自願原則將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存儲(chu) 至積分池,該部分積分存儲(chu) 有效期5年。(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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