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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平台企業應是第一責任人

發布時間:2023-07-13 15:05: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為(wei) 進一步強化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營造健康安全網絡環境,自6月27日起,中央網信辦開展為(wei) 期2個(ge) 月的“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zhuan) 項行動(下稱“專(zhuan) 項行動”)。

  “數字時代中,用戶與(yu) 平台企業(ye) 實質上形成了一種不平等的關(guan) 係。”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yu) 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工商大學全球治理與(yu) 數字法治研究院院長佟麗(li) 華一直關(guan) 注數字平台與(yu) 用戶的關(guan) 係問題,在他近期出版的專(zhuan) 著《數字時代的社會(hui) 法》中,提出應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挑戰,平台企業(ye) 是第一責任人。近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對佟麗(li) 華進行了專(zhuan) 訪。

  中青報·中青網:此次專(zhuan) 項行動主要聚焦哪些重點方麵?

  佟麗(li) 華:專(zhuan) 項行動重點聚焦七個(ge) 方麵的問題,主要圍繞以下幾個(ge) 關(guan) 鍵詞:首先是“內(nei) 容”,中央網信辦提出要關(guan) 注有害內(nei) 容隱形變異問題、不良內(nei) 容問題,因為(wei) 這些內(nei) 容影響到孩子的人生觀、價(jia) 值觀。其次是“安全”,中央網信辦提出要關(guan) 注網絡欺淩問題、隔空猥褻(xie) 問題、網絡詐騙問題、新技術新應用風險問題。最後是“沉迷”,此次專(zhuan) 項行動把誘導未成年人長時間觀看直播短視頻、利用算法向未成年人集中推送誘導沉迷內(nei) 容等問題列入整治範圍。這些是將網絡時代的快速發展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影響具體(ti) 為(wei) 七個(ge) 重要方麵,有針對性地進行網絡環境淨化整治。

  中青報·中青網:數字時代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帶來哪些挑戰?

  佟麗(li) 華:數字時代的未成年人保護,麵臨(lin) 著更為(wei) 複雜的形勢。

  一是數字時代社會(hui) 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平台企業(ye) 擁有了數字權利,我們(men) 越來越多人成為(wei) 平台企業(ye) 的用戶,如何保障用戶權利成為(wei) 全新的曆史課題。二是在這個(ge) 過程中,未成年人用戶受到的影響更為(wei) 複雜和深遠,在內(nei) 容、安全、沉迷等很多方麵,對未成年人保護都帶來了全新的挑戰。三是相對數字時代快速發展的局麵,不僅(jin) 網絡內(nei) 容在隱形變異,網絡安全風險以及誘導沉迷的表現形式都在快速迭代,政府監管、立法和司法往往是滯後的,很多父母、老師的知識結構和經驗也是滯後的。與(yu) 此同時,數字時代網絡放大了現實世界中的未成年人保護問題,使得有些問題以更尖銳、激化的方式呈現出來,比如網絡欺淩、隔空猥褻(xie) 等,解決(jue) 這些問題仍需要加大力度、在線下進行源頭治理。

  中青報·中青網:在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中,為(wei) 什麽(me) 說平台企業(ye) 是第一責任人?

  佟麗(li) 華:根據2023年3月2日第51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20歲以下網民數量為(wei) 3.5億(yi) 左右,占網民總體(ti) 規模的32.9%。越來越多低齡未成年人成為(wei) 平台企業(ye) 的用戶。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不能單靠政府、企業(ye) 、家庭、學校中的一方來完成,多方共治理念已經深入人心。

  在多方共治這一大的原則下,也要充分認識到平台企業(ye) 的關(guan) 鍵作用。專(zhuan) 項意見中,中央網信辦提出要壓實平台企業(ye) 主體(ti) 責任,我認為(wei) 這抓住了解決(jue) 問題的關(guan) 鍵。麵對新技術新應用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帶來的挑戰,平台企業(ye) 是第一責任人。平台企業(ye) 所應承擔的用戶權利保護的責任與(yu) 傳(chuan) 統工業(ye) 時代消費者權利保護的理念存在本質差異。傳(chuan) 統消費經營關(guan) 係中,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是平等的民事關(guan) 係,但網絡平台中,用戶和平台企業(ye) 之間存在著管理和被管理的關(guan) 係。平台企業(ye) 掌握了用戶的信息,通過算法推薦、影響甚至控製用戶,從(cong) 這一角度來說,平台企業(ye) 應將未成年人作為(wei) 優(you) 先的、特殊保護的用戶,采取特別的措施加以保護。

  中青報·中青網:平台企業(ye) 應如何構建未成年人保護機製?

  佟麗(li) 華:我認為(wei) 相關(guan) 平台應當盡快構建起內(nei) 部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機製。現在有時會(hui) 出現監管方和平台企業(ye) “捉迷藏”的情形,有關(guan) 部門加大執法監督力度時,平台企業(ye) 就重視這個(ge) 問題;有關(guan) 部門沒有專(zhuan) 項行動時,有些平台企業(ye) 對這些問題就“睜隻眼閉隻眼”。平台企業(ye) 內(nei) 部應該建立起係統化的未成年人保護機製,由平台企業(ye) 主要負責人牽頭,每年要召開專(zhuan) 門會(hui) 議來研究改進、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機製,從(cong) 根本上推進平台企業(ye) 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建議平台內(nei) 部的技術、營銷、安全、社會(hui) 責任等各種部門,凡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問題的,都要貫徹“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的原則,都要嚴(yan) 格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規定,嚴(yan) 格執行,不打折扣。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xi) 記者 劉胤衡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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