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寫到246章盜版寫到1369章!為何網文盜版屢禁不止
網文寫(xie) 到246章 盜版寫(xie) 到1369章!為(wei) 何網文盜版屢禁不止?
央廣網北京7月18日消息(總台中國之聲記者任夢岩)近日,筆名為(wei) “江山提筆”的網絡文學作者孫先生通過社交平台呼籲維權,稱自己寫(xie) 了200多章的小說在某盜版網站上被改了個(ge) 名字,還續寫(xie) 至了1369章,但他自己並未動筆。
記者查詢發現,除了擅自“續寫(xie) ”之外,網絡文學被盜版網站通過技術手段“爬取”的現象十分常見。以作品名為(wei) 關(guan) 鍵詞搜索,隻有前幾條能導向正版網站,其餘(yu) 都是盜版,原創作者維權困難。
孫先生從(cong) 2016年開始寫(xie) 網文,他說,自己算是網文作者中比較“笨”的,寫(xie) 了幾十萬(wan) 字,才成為(wei) 專(zhuan) 業(ye) 網站的簽約作者,每篇的稿費並不多。作為(wei) 業(ye) 餘(yu) 作家,他基本都是靠熱情在堅持。今年3月,他的一部作品好不容易在網上收獲了大量關(guan) 注,多個(ge) 短視頻平台都在介紹這部作品。高興(xing) 之餘(yu) ,孫先生通過搜索引擎一查,發現大量盜版隨之而來,還給他的作品做了續寫(xie) 。
孫先生說:“我第一次發現這種盜版。我才寫(xie) 了200多章,我去網上一搜,發現章節1300多,就感覺很離譜。和我的筆名一模一樣,簡介一模一樣,然後他開頭第一章就是用我的標題,後麵他章節就到1300多,感覺很誇張。原創的其實挺不容易的,大部分寫(xie) 這種書(shu) 的其實都知道很不容易,而且收入很微薄,心裏還是比較不好受的,更希望能支持尊重一下正版,原創挺不容易的。”
孫先生並沒有仔細去看被盜版的文章續寫(xie) 了什麽(me) ,作為(wei) 簽約作者,他直接向自己所在的閱文集團反映了問題。幾天之後,這一盜版網站消失了。
“有人認為(wei) 它是相當於(yu) 把你的一個(ge) 章節給你拆成了8章,比如說我一個(ge) 章節寫(xie) 2000字,他給我拆成8章。也有可能用了這種AI寫(xie) 作,就是糊弄讀者的文,寫(xie) 出來完全沒有邏輯,和劇情根本銜接不上,更別提什麽(me) 伏筆。”孫先生說。
孫先生向記者表示,替他續寫(xie) 1000多章的盜版網站是個(ge) 案,更多還是“老老實實”原文照抄的網站。搜索孫先生的幾部作品,搜索結果裏除了前幾條是正版網站外,後麵的全是盜版,有的網站還寫(xie) 著“本站所有小說為(wei) 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chuan) ,轉載至本站隻是為(wei) 了宣傳(chuan) 本書(shu) 讓更多讀者欣賞。”孫先生說,網絡盜版對網文作者特別是全職作者來說,負麵影響幾乎是致命的。
孫先生:其實我剛入行的時候好多年齡和我相仿的,人家寫(xie) 2萬(wan) 字,他就簽約了,我寫(xie) 了大幾十萬(wan) 字了,才簽約的。像他們(men) 其實很有才華的,好多就是說堅持不了,覺得掙錢很少,感覺其實這是一個(ge) 損失。
孫先生所簽約的閱文集團表示,網文的盜版方式分兩(liang) 類:人工手打和自動化批量盜取。前者高度依賴人工;後者借助爬蟲、OCR識圖等手段批量、快速地對文字內(nei) 容進行複製,給內(nei) 容保護帶來了巨大壓力。
為(wei) 了防止盜版,除了日常呼籲外,他們(men) 甚至采用了新章節先上傳(chuan) 與(yu) 劇情無關(guan) 內(nei) 容,待盜版商抓取後再更新為(wei) 正確的章節內(nei) 容等方式,但維權成本高,侵權成本低,導致盜版屢禁不止,盜版商從(cong) 購買(mai) 開源軟件搭建網站到內(nei) 容導入、租用服務器、購買(mai) IP域名地址,從(cong) 搜索引擎、應用市場推廣到接入廣告獲利等,已經形成了一套“盜版-分發-廣告”的完整產(chan) 業(ye) 鏈條。
專(zhuan) 注於(yu) 知識產(chan) 權領域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yun) 庭告訴記者,辦理一起知識產(chan) 權侵權案,僅(jin) 在取證部分,就需要耗費大量精力。
遊雲(yun) 庭說:“盜版的網站是類似一種灰產(chan) 的方式去運行的,所以傳(chuan) 統的民事訴訟很難解決(jue) 。比如說我在網上發現一個(ge) 盜版網站,它沒有ICP備案,也沒有各種各樣的批文,所以我就不知道這個(ge) 網站誰辦的,它是一個(ge) 境外注冊(ce) 的域名、境外的服務器空間,我就沒有辦法去追蹤到底誰辦這個(ge) 網站。所以如果我是一個(ge) 網絡文學的作者,個(ge) 體(ti) 我是沒有辦法去維權的,因為(wei) 我找不到他,通過平台,因為(wei) 平台有自己的技術力量可以鎖定這個(ge) 人,或者可以借助外部律師去做刑事舉(ju) 報,或者是通過向工信部、向網監部門去投訴解決(jue) 。”
具體(ti) 到孫先生的作品被盜版網站續寫(xie) 的情況,遊雲(yun) 庭解釋,其實無論是拆分章節還是真的有人在他的作品基礎上原創了1000章,都已經涉嫌侵權,“如果別人續寫(xie) ,一定是要經過原作者許可,在法律上才是合規的,不然,那就是未經授權的一個(ge) 侵權行為(wei) 。如果他用的是原作者的名字,那是侵犯了他的姓名權和署名權。如果用的是自己的名字,其實也是一個(ge) 侵權的行為(wei) 。”
對於(yu) 短視頻平台常見的3分鍾聽完一章節書(shu) 和盜版網站所謂的“網友上傳(chuan) ”,遊雲(yun) 庭認為(wei) ,都已經涉嫌侵權,但維權、舉(ju) 證成本非常高,“誰發布誰構成侵權。這個(ge) 其實是用一個(ge) 成語叫掩耳盜鈴,為(wei) 什麽(me) 是侵權?它其實是一個(ge) 實質性替代,我花5分鍾可以把你這一章五千個(ge) 字或者一萬(wan) 個(ge) 字講清楚,其實相當於(yu) 我把你裏麵的實質性內(nei) 容都告訴了讀者,這個(ge) 其實是對原作者權益的一個(ge) 損害,是實質性替代。我得把它的內(nei) 容給歸納出來,大綱歸納出來它有10個(ge) 點,然後我還要去分析解說的視頻,把這10個(ge) 點都涵蓋了,所以它構成了實質性替代,我的舉(ju) 證成本又特別高。一般來說,大的公司它一般會(hui) 挑一些有典型性的、點擊量比較高的,或者是自己這邊的熱門作品去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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