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創監管機製規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強化源頭根治欠薪
中新網北京8月21日電 (記者 杜燕)今天,記者從(cong)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獲悉,該局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工程建設領域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聚焦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事中監管環節,進一步明確了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的適用範圍、運行使用流程、工資支付監控預警規範等內(nei) 容,對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實施全流程監管,從(cong) 源頭預防製度不落實問題。
《通知》實施後,企業(ye) 可自由選擇辦理相關(guan) 業(ye) 務的銀行,由銀行通過簡化開戶手續、減免跨行支付手續費等方式優(you) 化服務,降低企業(ye) 合規經營成本,營造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
企業(ye) 可自由選擇辦理專(zhuan) 用賬戶的銀行
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是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所在地銀行業(ye) 金融機構開立的、專(zhuan) 項用於(yu) 支付農(nong) 民工工資的專(zhuan) 用存款賬戶。《通知》明確,要進一步優(you) 化專(zhuan) 用賬戶的開立流程、規範賬戶使用及賬戶撤銷環節。
在賬戶開立環節,開戶銀行要規範優(you) 化服務流程,配合總承包單位規範做好專(zhuan) 用賬戶開立和管理工作,及時在業(ye) 務係統中對賬戶進行特殊標識。企業(ye) 可自由選擇開立專(zhuan) 用賬戶的銀行,有條件的銀行應通過建立客戶經理“一對一”專(zhuan) 項輔導機製、開通專(zhuan) 用賬戶業(ye) 務綠色通道、簡化開戶手續、減免跨行支付手續費等形式,進一步優(you) 化專(zhuan) 用賬戶服務質效。
在賬戶使用環節,建設單位應按施工合同約定的數額或者比例等,按時將人工費用,即建設單位向總包單位撥付的專(zhuan) 項用於(yu) 支付農(nong) 民工工資的工程款,撥付至總承包單位的專(zhuan) 用賬戶。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ge) 月,且數額應當確保農(nong) 民工工資按月足額支付。開戶銀行不得將專(zhuan) 用賬戶資金轉入除本項目農(nong) 民工本人銀行賬戶以外的賬戶,不得為(wei) 專(zhuan) 用賬戶提供現金支取和其他轉賬結算服務。
在賬戶撤銷環節,《通知》首次明確了撤銷流程及所需材料,同時要求開戶銀行依據區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通知書(shu) 取消賬戶特殊標識,按程序辦理專(zhuan) 用賬戶撤銷手續。
首創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全覆蓋監測預警體(ti) 係
實施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製度,是確保工程款人工費分賬管理、人工費按月足額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等製度落實的基本前提,監管部門動態實時掌握專(zhuan) 用賬戶數據和異常情況,是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強化根治欠薪源頭治理的重要舉(ju) 措。
《通知》的出台首創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人社+金融”聯動監管機製,突破了以往專(zhuan) 用賬戶核心數據的獲取障礙,彌補了北京沒有專(zhuan) 門就專(zhuan) 用賬戶管理出台規定的空白,能更好的實現監測預警處置全流程閉環管理,實施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非現場監管,減少檢查頻次,進一步減輕企業(ye) 負擔。
“人社+金融”兩(liang) 部門聯合製定工程建設領域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規範管理政策,依托“北京金融綜合服務網”實現農(nong) 民工工資專(zhuan) 用賬戶數據共享,通過大數據分析、重點指標監測,主動識別及早發現欠薪風險隱患。實行市級統籌聯動、各區屬地管理,統一規範管理流程、統一賬戶開立協議文本、統一麵向所有銀行、統一培訓指導服務,方便建設施工企業(ye) 自主選擇辦理業(ye) 務的銀行。建立全覆蓋的專(zhuan) 用賬戶監測預警體(ti) 係,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授權銀行將人工費撥付、工資發放數據上傳(chuan) 至農(nong) 民工工資監控預警平台,並實現與(yu) 農(nong) 民工實名製、工資支付及考勤等大數據比對,提升關(guan) 聯預警效能。通過在線非現場檢查,提升監管精準度,減輕企業(ye) 負擔。通過監測預警數據分發,由建設項目所在區包片勞動保障監察員及時處理,形成監測預警處置反饋有效閉環,提升欠薪問題主動治理、未訴先辦能力。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表示,下一步,北京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將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繼續深入推進《通知》落實工作,不斷提升關(guan) 聯預警效能和監管精準度。由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監督檢查專(zhuan) 用賬戶運行、人工費用撥付、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對未按要求簽訂三方協議、未規範開設和使用專(zhuan) 用賬戶的督促整改,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wei) 。由金融監管部門指導各相關(guan) 銀行提高專(zhuan) 用賬戶服務質效,對上傳(chuan) 專(zhuan) 用賬戶數據不及時的督促整改,共同推動落實部門屬地職責,完善根治欠薪協同監管機製靶向施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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