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網約車應不應該支付空返費?專家:製定合理規則維護司乘利益
打網約車應不應該支付空返費?【專(zhuan) 家:製定合理規則維護司乘利益】
□ 本報記者 文麗(li) 娟
□ 本報實習(xi) 生 鄭 婷
“司機接我時說要加返程費,我本以為(wei) 是平台要求的,沒想到快下車時,他打開二維碼讓我私下支付。”近日,家住廣東(dong) 東(dong) 莞的盧女士從(cong) 廣州打網約車回家時,被司機以“返程難以接到客”為(wei) 由,要求額外支付50元返程費。“返程費合不合理?乘客應不應該支付?”盧女士對此頗為(wei) 疑惑。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隨機采訪北京、廣東(dong) 、浙江等地機場、高鐵站的數十位乘客發現,不少人與(yu) 盧女士有著相似經曆,在上車前後被司機要求支付空返費、返程費。
多位受訪專(zhuan) 家表示,雖然沒有法律法規禁止司機收取空返費,但是司機必須事前和乘客協商確定,若上車或到達目的地後司機才提出需支付空返費,乘客可以拒絕。
司機要求付空返費
今年國慶假期,林女士回廣東(dong) 中山老家探親(qin) ,晚上從(cong) 高鐵站打網約車,剛準備上車時,司機突然提出要求支付150元的空返費,否則拒絕載客,稱“現在晚上打車都要收空返費的”。
林女士拒絕了這一要求,取消訂單後又叫了一輛車,打電話詢問,對方表示需要支付空返費100元。對於(yu) 林女士“什麽(me) 時候有這個(ge) 規定”的提問,司機不願意正麵回答,隻是強調,“晚上平台不會(hui) 安排返程單,你願意坐就得支付空返費”。
無奈之下,林女士乘坐該車並在平台支付車費的同時,私下給司機轉賬100元空返費。
無獨有偶,北京的劉女士國慶期間在浙江旅遊時也遇到了司機要求支付空返費的情況。劉女士去的景區要走高速路,上車後,司機提出乘客要支付往返高速費,為(wei) 避免糾紛,她支付了這筆費用,但心裏很不舒服——這筆費用支付的不清不楚,返程高速費沒有票據,打車平台也沒有提示或設置這筆費用,完全是私下收取。
記者采訪了解到,除了一些大城市,有些縣城的網約車司機也會(hui) 要求乘客支付空返費。
前段時間,廣西南寧的鍾女士從(cong) 縣城打車去6公裏外的鄉(xiang) 鎮衛生院,車子啟動後,司機對她說從(cong) 縣城去鄉(xiang) 下需要支付10元的返程費。
吳女士當場反駁稱,這條路她經常打車來回,之前從(cong) 未遇見需要收返程費的情況,然而司機堅持表示“我們(men) 一直都有收返程費”。因為(wei) 有急事要處理,吳女士隻好支付了這筆費用。
“坐車時我聽到平台人工客服語音提示:有新訂單,請盡快確認。這就說明,司機有權利選擇接不接單,如果覺得去的地方客源少,可以選擇不接單,而不是私下要求乘客多支付返程費。”吳女士說。
不同平台規則不一
那麽(me) ,網約車收費到底如何定價(jia) ?收費中是否有“空返費”一說?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jia) ,實行明碼標價(jia) ,並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車發票。2022年11月發布的修改上述辦法的決(jue) 定指出,網約車運價(jia) 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城市人民政府認為(wei) 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的除外。
東(dong) 南大學交通法治與(yu) 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鬆說,網約車費用采取市場調節價(jia) ,由平台即經營主體(ti) 負責定價(jia) 。
記者查看目前市麵上常用的10家網約車平台App發現,僅(jin) 有兩(liang) 家網約車平台明令禁止司機加價(jia) 議價(jia) 行為(wei) ,對於(yu) 跨城訂單,禁止司機以送駕距離遠或返程空駛等為(wei) 由要求乘客支付訂單外不合理費用或以特殊時段或地段等為(wei) 由要求乘客支付訂單以外費用的行為(wei) 。
其他多個(ge) 平台則規定,在規劃路線中產(chan) 生的過橋、過路、高速費等部分情況下司機可以合理收取附加費,“合理附加費包括但不限於(yu) 上述示例場景,如遇其他場景,請與(yu) 司機溝通協商,使用其他方式進行支付”。
常在廣州白雲(yun) 機場等待接客的網約車司機龔先生向記者抱怨道:“跨城訂單如果不收空返費,是虧(kui) 本買(mai) 賣。”他算了一筆賬:曾接到一筆200公裏左右的跨城訂單,價(jia) 格400元左右,如果不收空返費,來回的油費、高速費、回程空車及時間成本,支出接近甚至可能大於(yu) 收益。
某網約車平台相關(guan) 負責人王先生告訴記者:“為(wei) 避免不合理收費,臨(lin) 時加價(jia) 等問題,其所在平台對於(yu) 往來頻繁、跨城訂單較多的城市開通‘跨城費’收取,係統將自動計算跨城費並添加到賬單中,司機師傅不可再以‘空返費’‘跨城費’等名義(yi) 向乘客收取訂單外的不合理費用;未開通跨城費的城市,司機師傅可以與(yu) 乘客協商返程路費,返程費用不得高於(yu) 去程實際產(chan) 生的高速路橋費。”
對於(yu) 禁止加價(jia) 議價(jia) 的網約車平台,若司機增加不合理費用,乘客投訴平台一經核實,平台會(hui) 扣除駕駛員服務分,並從(cong) 其賬戶扣取不當所得及50元至200元不等作為(wei) 信用違約金;多次違反的,平台可同時對其暫停服務1至7日;情節嚴(yan) 重的,暫停服務15日;情節特別嚴(yan) 重的,或金額巨大的,永久停止服務。對於(yu) 乘客平台會(hui) 原路返還相關(guan) 費用或補償(chang) 優(you) 惠券。
“若乘客遇到司機線下加價(jia) 議價(jia) 的情況,可及時向平台反饋,平台將按規則處理。”王先生提醒說。
提前告知保障權益
空返費問題積難已久。乘客對多支付的空返費心有不忿,司機則表示若不收取空返費收入太低乃至虧(kui) 本。
“空返費的問題,司機、乘客、平台存在結構型矛盾。平台給司機派送跨城訂單,返程產(chan) 生的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呢?部分平台默許司機私下向乘客索取空返費,嚴(yan) 格來講這是不合法的。乘客是否需要承擔空返費,取決(jue) 於(yu) 平台是否作出明確的規定。”顧大鬆說。
然而記者梳理發現,大部分網約車平台與(yu) 司機簽訂的合同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司機是否有權收取空返費。
東(dong) 風昆侖(lun) 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劉國鋒認為(wei) ,對於(yu) 司機是否收取空返費,很多平台的規定存在模糊性,若平台明確禁止司機收取空返費,司機違規,則乘客投訴其承擔相應責任是合法合理的。根據交通運輸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jia) 設備、違規收費的,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乘客在與(yu) 網約車司機溝通協商後若是同意支付空返費,則構成口頭承諾。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shu) 麵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結合民法典及相關(guan) 規定,網約車司機在乘客上車時明確告知需要支付空返費,如果乘客同意,則屬於(yu) 民事行為(wei) ,要約人作出有效口頭承諾,雙方達成合同關(guan) 係。”劉國鋒說。
在永嘉信律所高級合夥(huo) 人陳世歡看來,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乘客有義(yi) 務支付空返費,因此是否支付空返費需要在上車前雙方進行協商,未達成合意的可以取消訂單。
受訪專(zhuan) 家指出,規範司機收取空返費現象,需要平台與(yu) 相關(guan) 管理部門共同發力,切實維護司乘利益。
陳世歡建議,平台應當製定內(nei) 部管理製度,約束司機的行為(wei) ,明確規定司機能否向乘客收取空返費,收取的標準是什麽(me) 。同時向乘客告知該製度,由乘客自主選擇是否願意接受服務。要增加乘客投訴反饋渠道,經核實司機確實存在胡亂(luan) 收費行為(wei) 的,應依法進行處罰。
“平台作為(wei) 經營主體(ti) 進行定價(jia) ,但現實中,作為(wei) 平台重要組成部分和利益相關(guan) 方的司機或租賃公司在定價(jia) 權上的話語權卻得不到體(ti) 現,往往參與(yu) 不到定價(jia) 過程。”顧大鬆說,司機作為(wei) 完成單量的主體(ti) ,涉及司機重大利益的問題,包括定價(jia) 規則、管理規則等,應該充分聽取司機的意見,有效維護司機群體(ti) 合法權益。
《法治日報》2023年10月25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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