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答記者問
□ 本報記者 張維
為(wei) 了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國務院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司法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決(jue) 定》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決(jue) 定》的出台背景和實施意義(yi) ?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各級行政執法機關(guan) 認真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行政執法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麵推進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執法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但亂(luan) 罰款、亂(luan) 收費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的有關(guan) 要求,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部組織國務院部門對全部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的罰款事項進行了清理。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司法部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起草了《決(jue) 定》,於(yu) 2023年10月20日經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
《決(jue) 定》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一項重大舉(ju) 措,有利於(yu) 解決(jue) 實踐中的一些突出問題,降低經營成本,確保過罰相當,有利於(yu)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監管方法,規範監管程序,提升監管效能,有利於(yu) 惠企利民,提升企業(ye) 和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優(you) 化營商環境,為(wei) 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問:《決(jue) 定》的內(nei) 容有哪些,取消和調整多少個(ge) 罰款事項?
答:《決(jue) 定》主要有三方麵內(nei) 容。
一是取消和調整罰款事項。《決(jue) 定》共取消和調整33個(ge) 罰款事項,其中,取消16個(ge) 罰款事項,包括工業(ye) 和信息化部2個(ge) 、教育部2個(ge) 、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5個(ge) 、中國人民銀行3個(ge) 、國家林草局1個(ge) 、國家郵政局1個(ge) 、國家疾控局2個(ge) ;調整17個(ge) 罰款事項,包括工業(ye) 和信息化部1個(ge) 、應急管理部1個(ge) 、國家新聞出版署13個(ge) 、國家疾控局2個(ge) 。《決(jue) 定》還明確了這些罰款事項的名稱、設定依據、處理決(jue) 定和替代監管措施等。
二是對取消和調整罰款事項後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wei) 了最大限度推進清理成果落地見效,根據立法法等有關(guan) 規定,取消罰款事項的,自《決(jue) 定》印發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相關(guan) 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的有關(guan) 罰款規定;調整罰款事項的,按照修改後的相關(guan) 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的有關(guan) 罰款規定執行。同時,《決(jue) 定》要求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自《決(jue) 定》印發之日起60日內(nei) 向國務院報送相關(guan) 行政法規修改方案,並完成相關(guan) 部門規章修改和廢止工作,部門規章需要根據修改後的行政法規調整的,要自相關(guan) 行政法規公布之日起60日內(nei) 完成修改和廢止工作。同時,考慮到修改和廢止部門規章有30日的征求意見期限,規定“因特殊原因無法在上述期限內(nei) 完成部門規章修改和廢止工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30日”。
三是對替代監管措施提出了原則要求。罰款事項取消後,為(wei) 了保護企業(ye) 和群眾(zhong) 合法權益,維護行政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決(jue) 定》強調,罰款事項取消後,有關(guan) 部門要依法認真研究,嚴(yan) 格落實監管責任,著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監管方法,規範監管程序,提高監管的科學性、簡約性和精準性,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為(wei) 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問:《決(jue) 定》取消了16個(ge) 罰款事項,是什麽(me) 考慮?取消之後,如何進行監管,以避免風險?
答:《決(jue) 定》取消16個(ge) 罰款事項主要基於(yu) 以下考慮:違反法定權限的,不適應經濟社會(hui) 發展需要的,可采取其他方式進行規範管理的。但取消罰款事項,並不意味著不管了,針對這些事項,要求有關(guan) 部門要嚴(yan) 格落實監管責任。
一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與(yu) 時俱進,變更監管方式或者主體(ti) ,通過信息化手段進行監管。如,對粘貼偽(wei) 造的進網許可標誌行為(wei) 的罰款,將進網許可標誌由原來紙質標簽改為(wei) 電子標簽,並進行網上監管。
二是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進行事中事後監管,發現經營主體(ti) 存在不符合規定的行為(wei) ,督促其及時改正,完善管理製度,合法合規經營。如,國務院取消了工程造價(jia) 谘詢企業(ye) 資質認定,所以取消相應罰款事項,為(wei) 此,對未取得資質從(cong) 事工程造價(jia) 谘詢活動等行為(wei) ,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進行監管。
三是對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進行監管,根據違法行為(wei) 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hui) 危害程度,依法適用警告、通報批評、暫扣許可證件等不同種類的行政處罰,確保過罰相當。如,取消罰款後,對違反木材運輸證管理規定的行為(wei) ,通過要求經營加工企業(ye) 建立台賬等方式進行監管。
問:《決(jue) 定》調整了17個(ge) 罰款事項,這些事項是怎麽(me) 調整的,有什麽(me) 考慮?
答:調整這17個(ge) 罰款事項,主要是通過下調罰款數額、將直接處以罰款調整為(wei) 逾期不改正再罰款等方式。在調整時,落實三個(ge) “嚴(yan) 格”。
一是嚴(yan) 格依據上位法,調整罰款數額。如,對《地震監測管理條例》規定的個(ge) 人和單位違法占用、拆除、損壞地震監測設施等行為(wei) 的罰款,根據上位法的規定,下調對個(ge) 人的罰款數額上限,上調對單位的罰款數額上限。
二是嚴(yan) 格區分違法行為(wei) 的情形,修改罰款數額的計算方式,確保過罰相當。如,對未經批準擅自從(cong) 事印刷經營活動等行為(wei) 的罰款,實踐中違法情形差別較大,執法中可能造成過罰不當,因此,應當根據違法情節調整罰款數額計算方式,同時取消1萬(wan) 元的罰款起罰數額。
三是嚴(yan) 格落實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的要求,將直接處以罰款調整為(wei) 逾期不改正的再罰款。如,《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規定的未按規定鏈接備案管理係統網址行為(wei) ,社會(hui) 危害程度不大,通過責令改正能夠予以糾正的,可不再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再罰款。
問:今後如何規範監督罰款的設定和實施?
答: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起草規範監督罰款設定和實施的政策文件,加強頂層設計,不斷規範監督罰款的設定和實施。行政機關(guan) 要堅持執法為(wei) 民,罰款不是目的,隻是手段,要通過罰款等處罰預防、糾正和懲戒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wei) ,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hui) 秩序,保護企業(ye) 和群眾(zhong) 的合法權益,不得違法實施罰款,更不得為(wei) 了罰款而罰款。研究製定規範監督罰款設定和實施的政策文件,就是為(wei) 了進一步規範監督罰款的設定和實施,解決(jue) 企業(ye) 和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亂(luan) 罰款、“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問題,為(wei) 優(you) 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為(wei) 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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