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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腰傷童”不可再上演

發布時間:2023-11-15 16:17:00來源: 檢察日報

  石佳

  “下腰癱”是指兒(er) 童在練習(xi) 舞蹈下腰動作時,因訓練不當造成的急性脊髓損傷(shang) ,後果嚴(yan) 重時會(hui) 導致截癱。近日,教育部官網發布《中小學生舞蹈等體(ti) 育藝術類校外培訓安全提醒》,提出“五不要”。其中提到,“不要過早對孩子進行過強柔韌訓練”,這無疑給校外體(ti) 育藝術培訓機構和家長敲響了警鍾(據11月13日中國之聲微信公眾(zhong) 號)。

  迄今為(wei) 止,治療“下腰癱”都是世界難題,隨著時間推移,受傷(shang) 兒(er) 童可能會(hui) 發生脊柱側(ce) 彎、骨盆傾(qing) 斜等並發症,甚至要終生與(yu) 輪椅為(wei) 伴。據相關(guan) 媒體(ti) 報道,2005年至2022年,我國因練習(xi) 舞蹈下腰動作不當導致癱瘓的孩子超過1000人。由此可見,發生“下腰傷(shang) 童”的悲劇早已不是新鮮事,那為(wei) 何又會(hui) 頻頻上演呢?

  從(cong) 供需兩(liang) 端看,在這一悲劇上,從(cong) 才不堪任的校外體(ti) 育藝術培訓機構到急於(yu) 求成的家長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近些年,校外體(ti) 育藝術培訓機構如雨後春筍般興(xing) 起,老店擴張、新店入局,可一些機構往往隻想著賺錢,卻沒考慮怎麽(me) 提高培訓專(zhuan) 業(ye) 度和安全保障性,甚至為(wei) 了向家長展示“教學成果”,不惜讓兒(er) 童做一些帶有危險性的高難動作。而一些家長缺乏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知識,輕信了培訓機構所說的“柔韌度訓練要趁早”“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等宣傳(chuan) 語,也未審慎考慮孩子的身體(ti) 、骨骼條件,就稀裏糊塗地“入了坑”。

  我國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在幼兒(er) 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xi) 、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er) 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於(yu) 有些舞蹈訓練需要“童子功”,不少孩子在參訓時尚屬於(yu) 無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在培訓機構學習(xi) 期間,機構負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的不同,配置相應的教學內(nei) 容和安全預防措施。

  其實,早在2021年,國家體(ti) 育總局就發布了《課外體(ti) 育培訓行為(wei) 規範》,對兒(er) 童、青少年的課外體(ti) 育指導、培養(yang) 和訓練活動均進行了規範。此後,浙江、天津、北京等地也相繼出台了關(guan) 於(yu) 體(ti) 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的指導意見,從(cong) 校外體(ti) 育培訓機構的從(cong) 業(ye) 人員、培訓場地、培訓設施等方麵提出了具體(ti) 要求。可見,校外體(ti) 育培訓行業(ye) 從(cong) 宏觀到微觀都有了相應規範,逐漸進入了“強監管時代”。舞蹈作為(wei) 一項兼具體(ti) 育和藝術雙重性質的運動,舞蹈培訓機構同樣應當遵守上述規範,強化教練員資質審核,以專(zhuan) 業(ye) 標準判斷兒(er) 童參訓的身體(ti) 條件,並製定個(ge) 性化培訓方案,同時對教練員做好應急醫療處置培訓。對家長而言,市麵上的培訓機構良莠不齊、魚龍混雜,家長們(men) 應實地查看培訓機構的具體(ti) 情況,並結合孩子興(xing) 趣和身體(ti) 條件,理性、科學地選擇培訓種類,切忌揠苗助長。

  不可否認的是,校外體(ti) 育藝術培訓能讓孩子在強身健體(ti) 的同時收獲運動的快樂(le) 、培養(yang) 吃苦耐勞的精神品質。不過,培訓行業(ye) 越是繁榮,越不能忘了培訓的初衷。少一些急功近利,多一些責任擔當,充分挖掘體(ti) 育和藝術的育人價(jia) 值,才是校外體(ti) 育藝術培訓行業(ye) 的長遠發展之道。(檢察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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