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返還”原則,化解彩禮糾紛
解決(jue) 彩禮糾紛問題,化解相關(guan) 矛盾,需要合法、合理、明確的處理規則。
據央視新聞消息,為(wei) 統一類似糾紛案件法律適用標準,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國婦聯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發布人民法院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
彩禮作為(wei) 我國婚嫁領域的傳(chuan) 統習(xi) 俗,有著深厚的社會(hui) 文化基礎。但近年來,彩禮數額持續走高,涉彩禮糾紛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甚至出現因彩禮返還問題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
可見,彩禮問題影響不局限在個(ge) 人、家庭,而已成為(wei) 社會(hui) 問題;也不隻是財產(chan) 問題,而是事關(guan) 人身安全、社會(hui) 穩定等多方麵。解決(jue) 彩禮糾紛問題,化解相關(guan) 矛盾,需要合法、合理、明確的糾紛處理規則。
因為(wei) ,隻有規則合法、合理,當事人才會(hui) 對處理結果發自內(nei) 心地遵從(cong) ;規則明確,才能讓當事人對自己行為(wei) 後果有明確預知。此次三部門發布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就是通過以案釋法向社會(hui) 宣示規則。
婚姻應該始於(yu) 愛,彩禮似乎與(yu) 愛格格不入。但作為(wei) 傳(chuan) 統習(xi) 俗,彩禮也蘊含著兩(liang) 個(ge) 家庭對“宜其室家”的美好願望,人情、國法對其並不完全排斥,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認可和保護。
在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三中,當事雙方對於(yu) 案涉26萬(wan) 元的“五金”款是否屬於(yu) 彩禮存在爭(zheng) 議,法院判決(jue) 認為(wei) 其符合人民群眾(zhong) 對彩禮的一般認知,依法認定為(wei) 彩禮。“符合人民群眾(zhong) 對彩禮的一般認知”,讓法律保護的彩禮範圍相對明確。
對於(yu) 彩禮給付方而言,既然接受對方彩禮要求,給付彩禮,就需要做好彩禮“一去不回”的心理準備。但法律對彩禮的保護並非無限製,收受方也麵臨(lin) 返還的風險。現實中,過高彩禮成為(wei) 矛盾糾紛的導火索,甚至引發兩(liang) 個(ge) 家庭之間的對立和衝(chong) 突。
堅決(jue) 反對包辦、買(mai) 賣婚姻,反對借婚姻索取財物,是立法和司法的一貫原則。三部門再次重申了這一原則,企圖借婚姻索取財物者當止步。
對於(yu) 彩禮的返還條件、比例,司法機關(guan) 也通過典型案例初步確立了規則。一方給付彩禮的目的是締結婚姻,如果婚姻得以締結並持續,彩禮將不成其問題。但如果長久婚姻並未實現,則麵臨(lin) 彩禮是否返還的問題。
比如,彩禮已經給付,雙方也已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因故分手;再比如,給付了彩禮,也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一起生活時間很短即“閃離”。這些情形下,是否返還彩禮、多大程度上返還,雙方往往各執一詞。這也是司法難點。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對上述難點給出了相對明晰的答案。基本精神是:既然彩禮的價(jia) 值是締結婚姻,那麽(me) 是否返還、返還多少的重要判斷標準,就是彩禮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締結婚姻的目的。而判斷依據包括: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是否孕育子女等。在充分考慮上述多重因素的基礎上合理認定,平衡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
此次發布一起典型案例中,雙方當事人婚姻關(guan) 係存續不到3個(ge) 月,期間工作、生活在不同的城市。考慮到辦婚禮以及共同生活期間等有部分支出,106萬(wan) 彩禮,法院最終判決(jue) 返還80萬(wan) 元,做到了公平、合理。
本批涉彩禮糾紛典型案例,明確了法律適用精神,初步確立了裁判規則。但現實中,彩禮糾紛多種多樣,僅(jin) 憑幾個(ge) 案例,顯然難以應對所有問題。
最高法院相關(guan) 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hui) 上透露,將對《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涉彩禮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更全麵、更明確的彩禮糾紛裁判規則,正在向我們(men) 走來,也必將為(wei) 婚姻、家庭、社會(hui) 的和諧與(yu) 穩定,提供更加切實的法治保障。(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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