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購買公募基金費率將下調
投資者購買(mai) 公募基金費率將下調
本報記者 馬春陽
公募基金費率改革更進一步。12月8日,中國證監會(hui) 就《關(guan) 於(yu) 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公開征求意見。這標誌著公募基金行業(ye) 第二階段費率改革工作正式啟動。在業(ye) 內(nei) 人士看來,《規定》實施後,投資者承擔的綜合費率將進一步降低,同時有助於(yu) 證券公司專(zhuan) 注於(yu) 提升機構投資者服務能力,提供更加優(you) 質的證券交易、研究服務等,促進形成良好的行業(ye) 發展生態。
今年7月7日,證監會(hui) 發布實施《公募基金行業(ye) 費率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擬在兩(liang) 年內(nei) 采取15項舉(ju) 措全麵優(you) 化公募基金費率模式,穩步降低公募基金行業(ye) 綜合費率水平。為(wei) 避免費率“陡升陡降”,本次費率改革按照“管理費用—交易費用—銷售費用”的實施路徑,分階段推進費率改革。目前,第一階段工作已順利完成。
自《方案》印發以來,證監會(hui) 推動第一階段費率改革舉(ju) 措落地落實。自7月7日起,新注冊(ce) 的主動權益類基金統一執行“管理費率不超過1.2%、托管費率不超過0.2%”的上限標準。按今年6月底規模計算,公募行業(ye) 每年為(wei) 投資者節約費用支出合計約140億(yi) 元。另外,8月25日,證監會(hui) 注冊(ce) 公募行業(ye) 首批20隻實施浮動管理費率試點產(chan) 品,突出對投資者的合理讓利與(yu) 對管理人投資行為(wei) 的約束,為(wei) 投資者提供了更多選擇。
公募基金交易結算模式也得到進一步優(you) 化完善。9月13日,證監會(hui) 正式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模式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據自身業(ye) 務發展需要自主選擇交易模式,進一步降低中小基金管理人的運營成本,有效緩解費率改革對行業(ye) 中小基金管理人的影響。
此次《規定》進一步優(you) 化交易傭(yong) 金分配製度,全麵強化公募基金證券交易行為(wei) 監管。主要包括以下四個(ge) 方麵內(nei) 容:一是降低公募基金證券交易傭(yong) 金費率。二是降低證券交易傭(yong) 金分配比例上限。結合行業(ye) 實際情況,將權益類基金的傭(yong) 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考慮到小管理人交易單元管理的難度和券商運營交易單元的成本,對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不足10億(yi) 元的管理人,維持傭(yong) 金分配比例上限30%。三是強化內(nei) 部製度約束和外部監督製約。四是進一步優(you) 化信息披露內(nei) 容和要求。新增基金管理人層麵整體(ti) 交易傭(yong) 金費率水平和分配情況披露要求。
中信建投證券非銀行金融及金融科技首席分析師趙然認為(wei) ,《規定》實施後,有利於(yu) 形成良好的行業(ye) 發展生態。一方麵,投資者未來承擔的綜合費率將進一步降低,促進長期資金入市,提升交易市場活躍度。另一方麵,推動證券公司加強交易單元出租、使用等環節的管理,加強證券交易服務能力、研究服務能力建設,在證券交易、研報解讀、跟蹤研究等方麵提供更加專(zhuan) 業(ye) 、優(you) 質的服務,有利於(yu) 推動證券基金行業(ye) 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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