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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小金庫”這個“大窟窿”

發布時間:2023-12-26 16:03:00來源: 廣州日報

  “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guan) 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jia) 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chan) 。近年來隨著各地深入整治,財務管理日漸嚴(yan) 格,私設“小金庫”現象得到有效遏製,但仍時有發生。(12月25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在近期發布的黨(dang) 紀政務處分通報中,有不少涉及了私設“小金庫”現象。關(guan) 於(yu) 這個(ge) 問題,有個(ge) 案例值得注意。在某地一糧食收儲(chu) 中心,前後有兩(liang) 任主任被發現借職務便利設立“小金庫”。據媒體(ti) 報道,這兩(liang) 人嘴上說著為(wei) 公,背後卻吃取回扣、私分資金用於(yu) 個(ge) 人花銷。各種小動作之下,“小金庫”愣是在他們(men) 手中“接力”了十八年之久。

  可以說,長期性、隱蔽性,正是此類違紀違規行為(wei) 的典型特征。一來,資金來源五花八門。既可以通過處置、出租單位資產(chan) 獲取收入,也可以巧立項目費、會(hui) 議費、勞務費、培訓費等名目套取資金。設立手段名目繁多、不易察覺,單從(cong) 流水賬目上確實很難讓人發現其中貓膩。二來,單位內(nei) 部缺乏有效監督。梳理一下相關(guan) 案例可以發現,許多“小金庫”的設立都披著集體(ti) 利益的外衣,多為(wei) 單位小集體(ti) 共同切分蛋糕。彼此之間利益粘連,內(nei) 部人士心照不宣,這也導致少數幹部長期不知收斂,心存僥(jiao) 幸、任性妄為(wei) 。

  然而,打著為(wei) 公的名義(yi) 搞“小金庫”蓋不住消極腐敗的遮羞布。暗中私設“小金庫”致使國家、集體(ti) 資產(chan) 流入個(ge) 人腰包,危害甚巨。公款私存、隨意進出,無疑會(hui) 為(wei) 挪用私分、侵占貪汙大開方便之門。不能任由“小金庫”變為(wei) 私人提款機,務必嚴(yan) 明紀律規矩,完善監督把關(guan) ,擰緊法紀之弦。

  (廣州日報 付迎紅)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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