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碰瓷”鍾南山,聲稱“僅展示”難掩侵權本質
近日,消費者木木(化名)反映稱,2023年12月23日,他在某電商平台為(wei) 家人選購膏藥時,發現一些店鋪相關(guan) 產(chan) 品宣傳(chuan) 圖片中有鍾南山、李蘭(lan) 娟等院士的照片,產(chan) 品宣稱可以治療關(guan) 節炎、皮膚病和糖尿病等多種疾病。隨後,他向平台反映了相關(guan) 情況。鍾南山院士團隊的委托律師表示,正在維權。
鍾南山、李蘭(lan) 娟等院士因抗擊疫情等事跡,成為(wei) “網紅院士”,粉絲(si) 眾(zhong) 多。於(yu) 是一些商家就盯上知名院士,通過“碰瓷”來推廣其商品。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就會(hui) 誤以為(wei) 院士真的在代言商品,因為(wei) 信任院士而購買(mai) 。
鍾南山表示,他從(cong) 未為(wei) 任何商家包括電商代言、推薦過任何產(chan) 品。《中國工程院院士科學道德行為(wei) 準則》也規定“不得以中國工程院院士名義(yi) 從(cong) 事商業(ye) 性的廣告宣傳(chuan) 活動”。然而,近年來不斷有商家打著鍾南山的名義(yi) ,推銷著各種藥品和其他商品。
對於(yu) 部分商家“碰瓷”,2020年鍾南山曾回應稱,“類似傳(chuan) 聞太多了,所以我不會(hui) 去管它,也根本不在乎”。但今天鍾南山的態度不同了。他不僅(jin) 認為(wei) 這是違法行為(wei) ,也認為(wei) 會(hui) 對消費者產(chan) 生誤導。更重要的是,他以實際行動開始維權,其團隊委托的律師表示,已向平台發送律師函,正在維權,平台表示正在處理。
希望所有被“碰瓷”的知名院士都能像鍾南山一樣,對侵害院士權益、誤導公眾(zhong) 的商家依法說“不”。如果院士個(ge) 人沒有時間和精力去維權,可讓其團隊或助手委托律師去維權。另外,院士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不妨出麵為(wei) 院士維權,這既保護了院士個(ge) 人權益,也維護了院士群體(ti) 形象。
部分商家之所以敢於(yu) “碰瓷”院士,主要原因是打著院士的旗號可以多賣產(chan) 品多賺錢,即在利益驅使下忽視了侵權問題。同時,也為(wei) 自己的侵權行為(wei) 編造了一個(ge) “好借口”,即“這些圖片僅(jin) 是展示,並非名人代言”。但這種狡辯之詞根本站不住腳,無法掩飾其違法侵權本質。
因商家使用院士個(ge) 人照片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明顯侵犯了肖像權。同時,根據我國廣告法,商家行為(wei) 也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對於(yu) 侵害院士肖像權的,院士有權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chang) 損失。對於(yu)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消費者也可以要求商家承擔法律責任,做出賠償(chang) 。但這需要消費者主動去維權。如果受侵害的相關(guan) 院士和消費者同時依法去維權,既能讓商家信譽掃地,也能使其付出相應經濟代價(jia) 。
另外,相關(guan) 電商平台應當“守土盡責”,加強對平台商家廣告宣傳(chuan) 等行為(wei) 的審核把關(guan) 和日常巡查。如果電商平台真正履職盡責,恐怕網店不會(hui) 有“碰瓷”知名院士的機會(hui) 。另外,消協組織也可以考慮對這類店鋪和平台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因為(wei) 商家的虛假宣傳(chuan) 行為(wei) 已對不特定消費者構成誤導,公益訴訟可倒逼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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