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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監管不力致生態環境問題多發被通報

發布時間:2024-01-05 11:59:00來源: 法治日報

  違規上馬化工項目 擅自開發無居民海島 放任無證非法取水

  多地監管不力致生態環境問題多發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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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wei) 雖然表現各異,但背後都普遍存在監管缺失或監管不嚴(yan) 等類似問題。截至12月31日,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已有黨(dang) 政領導幹部234人被約談,180人被問責。

  □ 本報記者 張維

  2023年歲末,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再次曝出5個(ge) 典型案例。至此,已有25個(ge) 典型案例在此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出現。整體(ti) 來看,這25個(ge) 典型案例幾乎都伴隨著監管問題。

  以此次公布的5個(ge) 典型案例為(wei) 例,雖然被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wei) 表現各異,分別存在無居民海島違規開發利用、地下水超采、建築垃圾管理粗放、違規上馬化工項目、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不徹底等突出問題,但通報中無一例外地提出共同的關(guan) 鍵詞,即“監管”(或“監督”)。在上述這些問題的背後,或是“監督執法不力”,或是“監管責任普遍不落實”,或是“監管不嚴(yan) ”,或是“執法監管缺失”,或是“監管存在‘寬鬆軟’問題”。

  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公布的消息,截至12月31日,此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已有黨(dang) 政領導幹部623人被約談,289人被問責。

  汙染問題嚴(yan) 重暴露監管缺失

  “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不僅(jin) 不會(hui) 阻礙經濟發展,而且會(hui) 為(wei) 經濟發展增添新動能,推動高質量發展。”在2023年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hui) 議首場“部長通道”采訪活動上,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如是說。

  如何處理好經濟發展與(yu) 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guan) 係問題,是一道擺在各地麵前的必答題。然而,有的地方“做題”做得並不好,甘肅省蘭(lan) 州新區就在此輪督察中被指“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認識不深刻,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法治意識淡薄”“違規上馬化工項目,所轄化工園區汙染治理和環境應急設施建設不到位,執法監管缺失”等。

  督察發現,2020年至今,蘭(lan) 州新區未落實產(chan) 能置換規定,備案批準化工園區上馬5個(ge) 燒堿項目,其中備案產(chan) 能20萬(wan) 噸/年蘭(lan) 州何尉項目已建成投產(chan) ;10萬(wan) 噸/年甘肅富鵬項目、30萬(wan) 噸/年甘肅耀望項目正在建設;30萬(wan) 噸/年蘭(lan) 州宏牛項目、60萬(wan) 噸/年濱蘭(lan) 新材料項目已完成備案。以上項目總產(chan) 能達150萬(wan) 噸/年。

  水汙染問題嚴(yan) 重,水環境風險突出,是蘭(lan) 州新區存在的又一個(ge) 生態環境問題。督察發現,蘭(lan) 州新區化工園區專(zhuan) 精特新化工科技產(chan) 業(ye) 園A、C區內(nei) 產(chan) 生第一類汙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汙染物的企業(ye) ,均未按分類收集、分質處理的要求建設廢水處理設施。2023年以來,化工園區30餘(yu) 家企業(ye) 將未經預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運至園區汙水處理廠,個(ge) 別企業(ye) 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17.9萬(wan) 毫克/升,遠超園區6500毫克/升的納管標準。

  化工園區汙水處理廠尾水經蘭(lan) 州新區北部片區汙水入河排汙口排入水阜河,後經蔡家河匯入黃河。在線監測數據顯示,2023年8月至11月,對照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水阜河總磷、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多種常規汙染物出現超標,其中總磷日均值超標32天,最高超標10.6倍;2023年5月至9月,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等出現超標。

  大氣汙染物也存在超標排放的問題。督察發現,蘭(lan) 州新區在線監控平台共接收化工園區78家企業(ye) 數據,截至2023年10月,74家仍未與(yu) 省監控平台聯網,無法上傳(chuan) 至國家監控平台。2023年1至11月,蘭(lan) 州新區重點汙染源在線監測數據顯示,化工園區43家重點企業(ye) 大氣汙染物超標排放,占廢氣監控企業(ye) 總數的56%。

  無居民海島因圍填海島體(ti) 滅失

  在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對無居民海島的違規開發,也少不了一味看重經濟發展而忽略生態環境保護的問題,其根源也同樣在於(yu) 監管不力。

  海島保護法規定,未經批準利用的無居民海島,應當維持現狀;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進行生產(chan) 、建設、旅遊等活動。而督察發現,平潭綜合實驗區無居民海島違規開發利用問題多發。

  平潭綜合實驗區在未取得海島使用權證情況下,於(yu) 2015年對大嶼島實施開發。陸續建設基地用房及配套設施等建築物,並配套建設1000噸級碼頭、環島棧道、觀景台等設施。

  而早在2015年,平潭白青豐(feng) 田相關(guan) 項目將無居民海島紅柴甕礁、南澳仔島相連,海堤連島改變無居民海島自然屬性。2023年12月1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就發現了南澳仔島存在填海連島行為(wei) 。

  督察還發現,平潭綜合實驗區大沙嶼2018年違法平整場地10餘(yu) 畝(mu) ,地方有關(guan) 部門跟蹤監管不到位,2020年7月,該島又發生違法采石問題,島嶼生態遭到嚴(yan) 重破壞。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圍填海行為(wei) 嚴(yan) 重改變島體(ti) 形態,甚至導致島體(ti) 滅失。平潭綜合實驗區中樓鄉(xiang) 蘆南村等陸續在無居民海島大結嶼周邊實施圍填海,填海麵積3.38公頃。大結嶼已基本被圍填海項目合圍,海島自然岸線完全消失。同時島體(ti) 還被違法占用,修建道路、房屋等設施,麵積10636平方米。大結嶼島體(ti) 形態已發生根本性改變,海島自然生境喪(sang) 失。此外,大結嶼北部圍填海區域還存在露天船舶維修作業(ye) 點,塑料泡沫等固體(ti) 廢棄物隨意丟(diu) 棄,汙染環境。督察發現,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本連嶼、茶仔頭島等5個(ge) 無居民海島因圍填海而滅失。

  平潭綜合實驗區違規組織無居民海島旅遊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海島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壞。此外,2018年,平潭綜合實驗區東(dong) 甲島違規建設了房屋和相關(guan) 旅遊配套設施,開展旅遊活動。

  督察組指出:“平潭綜合實驗區對無居民海島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相關(guan) 部門監督執法不力,違規開發利用問題突出,海島生態係統麵臨(lin) 嚴(yan) 重威脅。”

  監管責任不落實整改流於(yu) 形式

  在河南省周口市部分地區地下水超采問題突出這一典型案例中,有著“監管責任普遍不落實”的問題。

  周口市地下水超采問題,早在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就已被發現。為(wei) 此,河南省整改方案明確,2022年底前建成南水北調擴建工程,實現南水北調水全麵替代沈丘縣、西華縣、項城市、市城區地下水源。但督察發現,沈丘縣南水北調擴建工程至今仍未完成。

  河南省水利部門在2021年11月就暫停了周口市全域範圍新增取水許可。但督察發現,淮陽區封停自備井工作領導小組2022年6月以“集體(ti) 決(jue) 策”的名義(yi) 要求淮陽區水利局為(wei) 河南淮陳酒業(ye) 公司一眼井深300米的深層承壓地下水取水井違規辦理取水許可證。

  沈丘縣周口金絲(si) 猴食品公司早在2011年就具備市政供水管網的通水條件,但該公司一直未使用自來水,長期違規取用深層承壓地下水從(cong) 事生產(chan) 。“當地有關(guan) 部門監管形同虛設。”督察還發現,鹿邑縣有14家企事業(ye) 單位涉及29眼地下水井存在無證非法取水的行為(wei) 。

  在海南省海口市,督察發現,海口市建築垃圾汙染環境防治工作不力,規劃缺失,監管不嚴(yan) ,整改流於(yu) 形式,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問題多發。比如,建築垃圾收集貯存轉運體(ti) 係建設滯後。海口市及各區未出台建築垃圾汙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建築垃圾治理體(ti) 係建設滯後,全市僅(jin) 依靠臨(lin) 時收納點進行收集貯存轉運,偷倒建築垃圾現象普遍,2023年1月至11月建築垃圾偷倒亂(luan) 堆問題多達1275宗。

  在青海省,督察發現,海北州一些地方在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中,曆史遺留采坑、渣山治理不到位,部門監管存在“寬鬆軟”問題,治理修複問題突出。比如,柴達爾礦、柴達爾先鋒礦於(yu) 2020年8月再次被納入青海省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範圍,但是剛察縣在2021年4月上報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備案的治理方案僅(jin) 涉及部分渣山治理,對8個(ge) 露天采坑避而不談。2021年7月,青海省開展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驗收工作,驗收工作規則明確提出,驗收條件為(wei) 項目已全部竣工、完成全部整治內(nei) 容。柴達爾礦和柴達爾先鋒礦、祁連纖維材料有限公司沙龍灘石棉加工區在整治任務未完成、整治目標未達到的情況下,順利通過了自查、縣級初驗、州級驗收、交叉檢查組檢查評估、省級考核驗收、專(zhuan) 家組總體(ti) 驗收和第三方評估等7道關(guan) 口,並於(yu) 2022年12月通過銷號,層層把關(guan) 卻層層失守。

  ( 來源:法治日報)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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