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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持續為事業單位放權賦能 急需緊缺崗位可特設

發布時間:2024-01-05 15:2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上海1月4日電(記者 許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4日發布消息稱,該局已出台《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建設交通類事業(ye) 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意見》和《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水務海洋類事業(ye) 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意見》,明確了急需緊缺可特設,高層次人才可超崗,擔負對口支援任務可不占,小少散單位可統籌,重點單位可增加等新措施,進一步為(wei) 事業(ye) 單位放權賦能。

  事業(ye) 單位作為(wei) 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ti) ,覆蓋教科文衛、農(nong) 林水務、新聞出版、社會(hui) 福利等眾(zhong) 多領域,在上海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規定,事業(ye) 單位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應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內(nei) 進行。

  上海市人社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此番出台的兩(liang) 個(ge) “意見”,堅持需求導向,賦能行業(ye) 發展;堅持分類分級,激發人才活力;堅持統籌調控,促進市區聯動;堅持激勵重點,增強“尖端”動力為(wei) 原則,明確規定:緊缺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可以不受本單位常設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製,申請設置特設崗位。列入省部級以上人才計劃、國家級和上海處於(yu) 專(zhuan) 業(ye) 前沿並且在國內(nei) 外具有較高影響力的人才,可以不占所在單位的正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對於(yu) 規模小、人員少、較分散,或專(zhuan) 業(ye) 領域相近、人員交流頻繁的事業(ye) 單位,可以統籌進行崗位設置。

  此外,對於(yu) 承擔國家、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獲得國家、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或國家部委重要獎項的單位,可以適度增加1%至5%激勵比例。

  近年來,上海陸續出台高校、衛生、文物博物等行業(ye) 的崗位設置管理意見,2022年優(you) 化調整中小學、農(nong) 業(ye) 、體(ti) 育三個(ge) 行業(ye) 的崗位設置;2023年出台事業(ye) 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聘辦法和特設崗位管理辦法,為(wei) 事業(ye) 單位放權鬆綁。

  滬人社部門稱,下一步,上海將在事業(ye) 單位人才引進、激勵、評價(jia) 、培訓、使用等方麵進一步放權鬆綁,不斷迸發事業(ye) 單位和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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