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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

發布時間:2024-01-05 15:32: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4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會(hui) 同海關(guan) 總署、稅務總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ge) 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guan) 稅收政策的通知》。

  政策明確,橫琴與(yu) 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為(wei) “一線”,橫琴與(yu)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guan) 境內(nei) 其他地區之間設為(wei) “二線”。一是為(wei) 推動人員進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數量為(wei) 限且符合有關(guan) 管理規定,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的外,物品經“一線”免稅進入合作區。二是物品經“二線”進入內(nei) 地,應按規定進行監管、征稅,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8000元(含8000元)人民幣。三是加強監管。免稅物品不得再次銷售,加強對走私等行為(wei) 的處理。

  與(yu) 合作區現行物品稅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調整:一是從(cong) “一線”征稅調整為(wei) “一線”放開,進一步便利琴澳之間人員進出,吸引澳門居民就業(ye) 創業(ye) ,促進合作區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在居民旅客進境物品5000元免稅限額基礎上,增加一定數量免稅額度,明確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經“二線”進入內(nei) 地時,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8000元(含8000元)人民幣,進一步支持合作區發展。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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