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放新版型號核準證書——規範無線電發射設備產業發展
◎本報記者 崔 爽
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以下簡稱“型號核準”)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實施的一項行政許可製度。日前,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進一步優(you) 化了型號核準製度,對型號核準證書(shu) 樣式進行修訂,並為(wei) 華為(wei) 技術、小米通訊技術等69家企業(ye) 發放了新版型號核準證書(shu) ,覆蓋了無線局域網、藍牙、公眾(zhong) 移動通信、專(zhuan) 用通信、雷達等多種設備類型。
為(wei) 何要進行型號核準證書(shu) 改版?新版證書(shu) “新”在何處,對行業(ye) 有何影響?為(wei) 此,科技日報記者采訪了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相關(guan) 負責人。
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型號核準許可製度可以確保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性能參數符合我國無線電管理規定和國家標準,從(cong) 源頭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障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合規性和安全性。此次改版有利於(yu) 規範我國無線電發射設備產(chan) 業(ye) 發展,推動型號核準證書(shu) 加快向電子證照過渡,增強企業(ye) 創新活力和市場競爭(zheng) 力。
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實施了壓縮型號核準審批時限、企業(ye) 自主編製型號核準代碼、型號核準自檢自證等一係列惠企政策,在源頭防範和減少無線電幹擾、提高無線電產(chan) 品質量的同時,節約企業(ye) 成本,激發市場活力。
上述負責人介紹,隨著無線電新技術的拓展和新應用的融合,原有證書(shu) 樣式難以全麵展示企業(ye) 和產(chan) 品的相關(guan) 信息。新版型號核準證書(shu) 改進了版麵設計、豐(feng) 富了證書(shu) 內(nei) 容,進一步規範了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生產(chan) 、進口等環節的管理,主要體(ti) 現了三個(ge) 方麵的優(you) 勢。
一是有利於(yu) 實施更加精準的行業(ye) 監管。新版證書(shu) 采用主頁加附頁的形式,分別承載不同類型的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讓信息分類更清晰,可促進行業(ye) 規範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增加代工企業(ye) 信息,有利於(yu) 監管機構精準管理和溯源,加強對代工企業(ye) 生產(chan) 能力的監督檢查,確保生產(chan) 的合規性和產(chan) 品質量,推動企業(ye) 提升整體(ti) 實力。
二是有利於(yu) 推進更加活躍的產(chan) 業(ye) 創新。新版證書(shu) 樣式在尺寸、分辨率、數據元標準、編碼規範等方麵符合電子證照有關(guan) 標準和要求,有利於(yu) 推動型號核準證書(shu) 加快向電子證照過渡,提高證書(shu) 的電子化管理效率和使用便捷性,在為(wei) 企業(ye) 提供更加便捷的查詢和使用體(ti) 驗的同時,為(wei) 使用者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有利於(yu) 促進更加便捷的國際合作。該負責人表示,新版證書(shu) 的樣式、設計和使用要求參考國際相關(guan) 標準和慣例,能夠更好地適應無線電技術和應用發展帶來的變化,有助於(yu) 提高證書(shu) 的國際認可度和互認性,促進國內(nei) 外企業(ye) 的技術交流和貿易合作。
據介紹,下一步,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將持續優(you) 化型號核準製度,簡化流程、提高效率,減少企業(ye) 申請型號核準的時間成本;加強對已取得型號核準證書(shu) 企業(ye) 的監管,確保其生產(chan) 和銷售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符合相關(guan) 標準和規定;加大新版證書(shu) 的推廣力度,提高社會(hui) 認知度和使用率,並加快電子證照的推出和應用,全力推動無線電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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