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依法從嚴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中新社北京2月4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hui) 4日表示,依法從(cong) 嚴(yan) 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wei) 。
證監會(hui) 有關(guan) 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hui) 始終對欺詐發行行為(wei) 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擊,堅決(jue) 阻斷發行上市“帶病闖關(guan) ”,從(cong) 源頭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如科創板上市公司澤達易盛、紫晶存儲(chu) 的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財務造假,證監會(hui) 分別對兩(liang) 家公司及責任人處以14250萬(wan) 元(人民幣,下同)、9071萬(wan) 元罰款,警方對十餘(yu) 名責任人員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投資者獲得超過13億(yi) 元民事賠償(chang) 。
上述負責人表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一直是證監會(hui) 的執法重點。近三年,共辦理財務造假案件203件。其中,強化對“關(guan) 鍵少數”的責任追究。奇信股份、宏達新材時任實際控製人被證監會(hui) 分別開出1400萬(wan) 元、1000萬(wan) 元罰單;康美藥業(ye) 、獐子島時任董事長分別被判處12年、15年有期徒刑。
該負責人表示,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行為(wei) 是一項係統性工程,需要社會(hui) 各界共同推動。下一步,證監會(hui) 將從(cong) 提高發現能力、完善工作機製、強化責任追究、突出打防結合等方麵綜合施策,不斷鏟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基礎,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一是完善線索發現機製,綜合運用現場檢查、年報監管、輿情監測等多元化線索發現渠道,加大對涉嫌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問題線索的排查力度,堅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二是對相關(guan) 違法案件從(cong) 重從(cong) 快予以處罰,既要用足用好行政處罰的“財產(chan) 罰”“資格罰”,又要加強與(yu) 警方的銜接配合,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和個(ge) 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繼續推動健全民事賠償(chang) 機製,對投資者進行實實在在的補償(chang) 。
三是堅持“一案多查”,全麵排查涉案相關(guan) 中介機構,對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yan) 重的中介機構加大懲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門人”職責。
四是注重懲防並舉(ju) ,推動建立多部門聯合防範打擊財務造假的常態化工作機製,強化規範運作正向引導,實現標本兼治目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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