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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自貿區港金融服務保障

發布時間:2024-03-05 16:50:00來源: 光明日報

  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2013年以來,我國已先後設立22個(ge) 自貿區,正在高標準建設海南自貿港,形成了覆蓋東(dong) 西南北中,統籌沿海、內(nei) 陸、沿邊的改革開放創新格局,打造了開放發展的生動樣板。

  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指出,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穩步擴大金融領域製度型開放,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ye) 興(xing) 業(ye) 。對照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提出的更高要求,金融支持自貿區港建設仍需要進一步加力提效,主要體(ti) 現在金融改革還需深化、金融服務還需加強、風控體(ti) 係還需完善等方麵。

  近年來,我深入上海、江蘇、廣東(dong) 、海南、湖南等地調研,在此基礎上,聚焦“更好發揮金融服務保障作用 支持自貿區港建設”提交了相關(guan) 提案。為(wei) 進一步加強金融對自貿區港建設的支持,我建議,強化金融改革先行先試,穩步擴大規則、規製、管理、標準等開放,在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業(ye) 務經營、離岸金融發展等方麵深化“放管服”改革,用好自貿區改革經驗,加強自貿區、港之間的改革聯動;也要強化金融科技創新融合,加快金融業(ye) 數字化轉型,積極推動數字技術賦能金融服務,引導金融資源支持新質生產(chan) 力發展,著力把自貿區港打造成金融科技、科技金融融合發展的重要試驗平台。

  同時,進一步強化金融安全保障體(ti) 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健全完善統一高效的自貿區港金融綜合監管機製,構建科學完善的風險評估預警體(ti) 係和管理平台,加強對我國海外資產(chan) 安全和海外利益的金融服務保障,更好發揮自貿區港走出去“跳板”和引進來“棧橋”作用。此外,要強化金融機構協同發展。深化“政銀保”合作模式,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可持續的自貿區港金融服務體(ti) 係。強化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海南自貿港建設的作用,加大政策性信貸和出口信用保險供給。優(you) 化各類型金融機構的跨區域合作機製,提升金融市場一體(ti) 化水平。

  (本報記者姚亞(ya) 奇、溫源采訪整理)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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