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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4-03-19 16:03: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19日電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優(you) 化金融服務,促進行業(ye) 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4月18日起施行。

  《辦法》共十章、79條。主要修訂內(nei) 容如下:

  一是提高準入標準。提高主要出資人的資產(chan) 、營業(ye) 收入等指標標準,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強化主要出資人的股東(dong) 責任;提高具有消費金融業(ye) 務管理和風控經驗出資人的持股比例,促進其更好發揮專(zhuan) 業(ye) 與(yu) 風控作用;提高消費金融公司最低注冊(ce) 資本金要求,增強風險抵禦能力。

  二是強化業(ye) 務分類監管。區分基礎業(ye) 務和專(zhuan) 項業(ye) 務範圍,取消非主業(ye) 、非必要類業(ye) 務,嚴(yan) 格業(ye) 務分級監管。適當拓寬融資渠道,增強股東(dong) 流動性支持能力。

  三是加強公司治理監管。全麵貫徹近年來出台的關(guan) 於(yu) 公司治理、股東(dong) 股權、關(guan) 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麵監管法規和製度要求,結合消費金融公司組織形式、股權結構等特點,明確了黨(dang) 的建設、“三會(hui) 一層”、股東(dong) 義(yi) 務、薪酬管理、關(guan) 聯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麵的監管要求。

  四是強化風險管理。明確關(guan) 於(yu) 消費金融公司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信息科技風險、聲譽風險管理等方麵的監管要求,優(you) 化增設部分監管指標,健全市場退出機製。

  五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壓實消費金融公司消保主體(ti) 責任,健全完善消保工作的各項機製,加強對合作機構規範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辦法》修訂是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強化金融監管、防控金融風險、完善機構定位、促進擴大消費的重要舉(ju) 措,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強化監管,踐行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指導消費金融公司做好《辦法》實施工作,堅守專(zhuan) 業(ye) 化消費信貸功能定位,加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積極支持恢複和擴大消費,實現高質量發展。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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