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提升開放條件下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務實推進能源國際合作,密切關(guan) 注國際能源形勢變化,統籌利用國內(nei) 國際兩(liang) 個(ge) 市場、兩(liang) 種資源,擴大高水平能源國際合作,增強開放條件下的能源安全。
一是提升開放條件下能源安全保障能力。鞏固發展煤炭國際貿易合作。加強與(yu) 油氣資源國協調,推動務實合作,持續鞏固完善平衡多元的油氣進口體(ti) 係。推動與(yu) 周邊國家電力互聯取得新進展。穩妥有序推動核電項目國際合作。
二是有序推進清潔能源產(chan) 業(ye) 鏈合作。構建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共贏新模式,深化新能源科技創新國際合作,加強中歐在風電、智慧能源、儲(chu) 能等重點領域合作,推動一批中歐能源技術創新合作示範項目落地實施。開展中國―東(dong) 盟清潔能源能力建設計劃項目交流,推動成立中國―東(dong) 盟清潔能源合作中心。推進與(yu) 沙特、阿聯酋等國共同籌建中阿清潔能源合作中心,加強在氫能領域的務實合作。
三是深度參與(yu) 國際能源治理變革。高質量建設“一帶一路”能源合作夥(huo) 伴關(guan) 係和全球清潔能源合作夥(huo) 伴關(guan) 係。繼續深度參與(yu) 聯合國框架下及G20、APEC、IEA、IRENA、上合組織、金磚、IFNEC等能源領域重要多邊機製。持續完善中國―IRENA合作機製建設。積極參加G20能源轉型部長會(hui) 議、2024年IEA能源部長級會(hui) 議等重要國際會(hui) 議。組織召開雙邊對話機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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