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烏(wu) 蘭(lan) 巴托7月6日電 (記者霍文)5日,中國駐蒙古國大使館官網發布消息稱,近期,使館陸續接到來蒙務工中國公民反映,行前國內(nei) 招工單位或勞務派遣機構招工時未如實告知海外工作、生活狀況及薪資待遇,未簽訂勞動合同,未依法為(wei) 務工人員辦理工作簽證及在蒙工作、居留證件。在此提醒各招工單位及赴蒙務工人員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出國務工要選擇有資質的公司,對一些中介公司的“高薪”、“保底工資”等宣傳(chuan) 手段或“熟人”介紹保持警惕。請多方了解、核實勞務外派公司資質以及用工單位薪資待遇、工作環境、生活條件等實際情況。
二是派遣合同、勞動合同均須在國內(nei) 簽署完畢,其中勞動合同應包括工作地點、待遇、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傷(shang) 亡事故處理等重大問題。請勿輕信“到達蒙古後再簽署”等說辭,沒有合同,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根據《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領事保護不可以介入勞務、商務、經濟、合同糾紛,不可以幹預所在國的司法程序或執法行為(wei) 。
三是出國務工人員必須持工作簽證赴蒙,並在蒙依法辦理工作、居留證件,隨身攜帶居留證件,回國前注銷勞務簽證,否則將麵臨(lin) 無法正常離境等一係列問題。
四是在海外一旦發生勞資糾紛,務必通過合法途徑解決(jue) ,切勿采取過激行為(wei) 。建議首先通過協商解決(jue) ,協商無果的可向有關(guan) 企業(ye) 國內(nei) 注冊(ce) 地或負責人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務、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和對外勞務合作商會(hui) 投訴,依法維權。
五是當事人應充分判斷自己是否具有工作所需的職業(ye) 技能、安全意識、外語水平以及掌握相關(guan) 法律法規、宗教信仰、風俗習(xi) 慣等知識。
六是當事人應對自身能力有清醒認識,接受自己能力範圍內(nei) 的工作,不要輕信所謂的高薪和高福利,防止上當受騙。
七是護照是中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重要證件,須妥善保管並提前妥存護照資料複印頁。勿隨意將護照交由他人保管,謹防對方以辦理相關(guan) 手續為(wei) 由將護照扣押,如發生護照被扣情況,應及時向當地警方報案並與(yu) 中國使館聯係。
八是駐蒙使館必要時可應中國公民要求提供當地律師和翻譯聯係方式,相關(guan) 費用由公民自理。
領事服務常用聯係方式:
蒙古國報警電話:102;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yu) 服務應急呼叫中心聯係電話(24小時):+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國駐蒙古國大使館領事保護與(yu) 協助電話:976-99112578;
中國駐紮門烏(wu) 德總領館領事保護與(yu) 協助電話:976-9518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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