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曼穀7月19日電(李映民 趙婧楠)7月19日,泰國國會(hui) 再次召開全體(ti) 會(hui) 議,第二輪投票選舉(ju) 該國第30任總理,期間,國會(hui) 投票通過議案,取消遠進黨(dang) 黨(dang) 魁皮塔的總理候選人資格。
當天上午,以遠進黨(dang) 和為(wei) 泰黨(dang) 為(wei) 首的8個(ge) 黨(dang) 派聯盟繼續提名遠進黨(dang) 黨(dang) 魁皮塔為(wei) 唯一總理候選人。之後,國會(hui) 就重複提名皮塔是否違反國會(hui) 議事規定,以及是否符合現行憲法宗旨等問題進行了長達7個(ge) 小時的辯論。反對提名一方認為(wei) ,根據國會(hui) 議事規則第41條,同一提案在同一會(hui) 期內(nei) 不得重複提交。因此不能再提名皮塔競爭(zheng) 總理。提名一方則強調,提名皮塔屬於(yu) 總理選舉(ju) 的議程,並非普通提案,不適用於(yu) 該議事規則,提名皮塔不存在違規問題。
下午,上下兩(liang) 院議員就“皮塔是否能再次被提名為(wei) 總理候選人”臨(lin) 時提案進行投票,現場共有715名議員進行投票,其中反對皮塔再被提名的票數共394票,支持的312票。投票結果意味著本屆總理選舉(ju) 中無法再提名遠進黨(dang) 黨(dang) 魁皮塔為(wei) 總理候選人。
7月13日,泰國國會(hui) 召開首次全體(ti) 會(hui) 議,投票選舉(ju) 新一任總理。由於(yu) 總理候選人、遠進黨(dang) 黨(dang) 魁皮塔未獲得當選所需的半數以上選票,未能當選。19日的選舉(ju) 是第二輪投票。
此外,7月19日,泰國憲法法院宣布正式對泰國選舉(ju) 委員會(hui) 提起的關(guan) 於(yu) 遠進黨(dang) 黨(dang) 魁皮塔的下議院議員資格的釋憲申請立案,皮塔被暫停國會(hui) 下議院議員職務。
泰國憲法規定,禁止國會(hui) 下議院議員候選人持有媒體(ti) 股份。皮塔在參選泰國下議院議員時仍持有媒體(ti) 公司股份,泰國選舉(ju) 委員會(hui) 因此於(yu) 7月12日正式向泰國憲法法院提起對皮塔下議院議員資格的釋憲申請。根據泰國憲法規定,泰國憲法法院正式立案後將立即暫停涉嫌違反憲法的下議院議員職務直至最終判決(jue)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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