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台南前議長賴美惠擔任第1屆台南市議員期間,被控找人當助理向議會(hui) 不實請領助理費,涉嫌詐領232.5萬(wan) (新台幣,下同),近日被台南地檢署依貪汙罪嫌提起公訴,但因其已經繳回不法所得,檢方建議減輕其刑。對此,賴美惠表示,“尊重司法”。
賴美惠原本是國民黨(dang) 籍,但因200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ju) 時支持陳水扁,遭國民黨(dang) 開除黨(dang) 籍加入民進黨(dang) 。台南縣市合並升格後,賴美惠當選第1屆台南市議員,成為(wei) 台南首位女性議長,也是民進黨(dang) 第一位“直轄市”議會(hui) 女議長。
2014年賴美惠參選第2屆台南市議長時,因泛綠議員跑票敗給國民黨(dang) 籍參選人李全教,連任失利。不過,2016年8月30日李全教因涉賄選案被判當選無效,賴美惠再度出馬角逐議長,同年10月3日當選。2018年賴美惠宣布退休不再參選議員連任,其兒(er) 子李宗翰順利選上議員。
台南地檢署起訴指出,賴美惠曾任第1、2屆市議員,她除請陳姓弟媳負責服務處的帳務,也請後壁區公所吳姓約聘人員協助處理服務處事宜。3人找吳姓約聘人員的胞妹及賴美惠胞妹的友人充當助理,向議會(hui) 不實請領助理費。
調查指,從(cong) 2012年1月到2014年底,賴美惠共詐領232.5萬(wan) 元,相關(guan) 款項統一由其陳姓弟媳支配,多數用來支付服務處的花費。
台南地檢署依利用職務機會(hui) 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賴,由於(yu) 賴美惠偵(zhen) 查中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232.5萬(wan) 元,檢方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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