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振興(xing) 司印發專(zhuan) 門通知,部署有關(guan) 省份在防汛救災和災後恢複重建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切實發揮“賑”的政策功能作用,全力支持受災地區統籌做好災後恢複重建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刻認識以工代賑政策在防汛救災和災後恢複重建中的重要意義(yi) ,發揮好以工代賑賑濟困難群眾(zhong) 的功能作用,加大以工代賑專(zhuan) 項投資對受災地區基礎設施恢複重建的傾(qing) 斜支持力度,在災後恢複重建項目建設中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廣泛組織受災群眾(zhong) 特別是脫貧群眾(zhong) 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參與(yu) 災後重建項目,實現就地就近就業(ye) 增收。
通知要求,有關(guan) 地方在組織實施以工代賑專(zhuan) 項資金項目時,要督促指導項目實施單位和地方政府廣泛組織受災群眾(zhong) 參與(yu) 工程建設,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幫助困難群眾(zhong) 在家門口有活幹、有收入。要依托以工代賑項目建設積極開展以工代訓,提升受災群眾(zhong) 就業(ye) 技能,合理設置公益性崗位,優(you) 先吸納受災群眾(zhong) 參與(yu) 工程後期管護。
通知強調,有關(guan) 地方要在災後恢複重建項目建設中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主動加強與(yu) 相關(guan) 部門的溝通銜接,結合災後恢複重建規劃編製工作,明確一批可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災後恢複重建項目,督促指導項目實施單位紮實做好務工組織和勞務報酬發放等各項工作,盡可能吸納受災群眾(zhong) 參與(yu) 各類災後恢複重建工程項目建設,實現救災與(yu) 增收無縫銜接、扶誌與(yu) 扶智有機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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