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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前總理他信被判三項罪名成立 累計10年刑期實際服刑8年

李敏 發布時間:2023-08-24 08:33: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泰國最高法院當地時間8月22日宣判,前總理他信三項罪名成立,被判處8年監禁。

  根據泰國最高法院的說明,他信的三項罪名,各罪名累計10年刑期,實際服刑時間為(wei) 8年。(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台記者 李敏)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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