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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海洋代理律師稱將寫抗訴申請!拐騙和拐賣為何量刑不同?

袁秀月 發布時間:2023-10-16 09:47: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 袁秀月)備受關(guan) 注的孫卓、符建濤被拐案迎來新進展。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兒(er) 童、吳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er) 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時判令吳某龍賠償(chang) 孫某飛、彭某英損失42萬(wan) 元,賠償(chang) 符某、彭某某損失42萬(wan) 元。

  孫海洋的代理律師姚克楓對記者表示,孫海洋已經委托其盡快去寫(xie) 抗訴申請和附帶民事的上訴。

  截圖

  孫海洋稱結果差距太大

  將繼續上訴

  10月13日,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龍於(yu) 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後拐走被害人孫某、符某某,並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後,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xiang) 或親(qin) 屬撫養(yang) 。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guan) 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對於(yu) 本案有重要關(guan) 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包庇吳某龍。

  法院認為(wei) ,被告人吳某龍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其行為(wei) 已構成拐騙兒(er) 童罪。被告人吳某光明知吳某龍犯罪行為(wei) 而為(wei) 其作假證包庇,其行為(wei) 已構成包庇罪。根據兩(liang) 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認罪表現,法院作出上述判決(jue) 。

  當天結果宣布後,孫海洋在直播中表示,差距太大了,接下來會(hui) 積極探索,申請尋找一些新的證據。至於(yu) 提出的580萬(wan) 民事賠償(chang) 變為(wei) 42萬(wan) ,孫海洋則表示,“我做的尋子廣告、尋人啟事可能就不止42萬(wan) ”。

  資料圖:2021年,12月23日,山東(dong) 省聊城市陽穀縣,經過一夜的修整,孫海洋一家三口現身向關(guan) 心他們(men) 的媒體(ti) 和朋友鞠躬致謝,隨後啟程返回深圳。梁犇 攝

  為(wei) 何判5年?

  拐賣兒(er) 童罪和拐騙兒(er) 童罪有何區別?

  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宣判後,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加起來都不夠小孩被拐走的幾年,“找了14年,判了5年”。拐賣和拐騙有什麽(me) 區別?為(wei) 何量刑不同?

  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此前對記者表示,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兒(er) 童的,應該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有特殊情形,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但是一般的拐賣行為(wei) ,是在五到十年之中進行量刑。對於(yu) 拐騙兒(er) 童罪來講,五年是量刑的上限,而對於(yu) 拐賣兒(er) 童罪來講,五年是量刑的下限。

  安翔表示,拐賣婦女兒(er) 童是以出賣為(wei) 目的,進行拐騙、綁架、收買(mai) 、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er) 童等行為(wei) 。拐騙兒(er) 童罪,不以出賣、交易為(wei) 目的,通常情況下是把兒(er) 童拐騙來作為(wei) 自己的孩子撫養(yang) 、傳(chuan) 宗接代,或讓孩子替自己完成一些工作,對孩子進行奴役等。這是兩(liang) 者從(cong) 立法上的不同。

  在實踐中要區分“拐賣”和“拐騙”,一是看客觀上是否有出賣的行為(wei) ,比如有無聯係上下家、買(mai) 賣交易等行為(wei) ,不需要實際產(chan) 生交易,隻要開展相關(guan) 活動就可以。另一個(ge) 是看主觀上是否有出賣的目的,通常情況下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為(wei) 依據去判斷。

  “在這個(ge) 案子當中,很可能是公安機關(guan) 和檢察機關(guan) 沒有抓住對方以出賣為(wei) 目的、實施拐賣的證據。所以,最終隻能以比較輕的拐騙兒(er) 童罪,作為(wei) 定罪量刑建議的依據。”安翔表示。

  資料圖:孫海洋接受媒體(ti) 采訪。梁犇 攝

  孫海洋稱十幾年前的記錄很難查

  代理律師建議廢除拐騙兒(er) 童罪

  在直播中,孫海洋也表示,還是沒能認定吳某龍買(mai) 賣的一些證據,收養(yang) 人曾經給吳某龍轉了3萬(wan) 塊錢,但不能確定是買(mai) 賣。“他隻要不承認有買(mai) 賣交易,一口咬定是送孩子,我們(men) 也很難查到他買(mai) 賣的證據,在十幾年前根本就沒有這些轉賬的一些記錄,很難查。”

  找到收養(yang) 人和被告吳某龍之間的金錢交易記錄是該案的焦點,接下來如何突破?對此,姚克楓對記者表示,現在還不好說,“我們(men) 隻能盡全力往前推進”。

  姚克楓表示,拐賣兒(er) 童罪和拐騙兒(er) 童罪最早的量刑是比較接近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進,拐賣兒(er) 童罪和拐賣婦女罪得到了更新,目前最高刑期被判處死刑,最低刑期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但拐騙兒(er) 童罪至今為(wei) 止仍然沒有被修改完善。他認為(wei) ,拐賣罪和拐騙罪對受害家庭造成的結果是完全一樣的,但不同的罪名導致結果的不同。

  今年4月,姚克楓和他所在的北京國標律師事務所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郵寄了《關(guan) 於(yu) 修改完善“拐騙兒(er) 童罪”的建議》,建議將拐騙兒(er) 童罪與(yu) 拐賣兒(er) 童罪合並,或者是考慮廢除拐騙兒(er) 童罪,改為(wei) 拐帶兒(er) 童罪,並就量刑達到統一尺度。(完)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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