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博覽

“火神山”“雷神山”注冊成商標 法院: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 商標無效" />

發布時間:2023-12-15 09:2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12月14日,北京知識產(chan) 權法院召開“規製商標惡意注冊(ce) 典型案例暨專(zhuan) 項審判工作情況”通報會(hui) 。北京知識產(chan) 權法院商標委員會(hui) 主任周麗(li) 婷在通報一起典型案例時指出,商標申請人以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為(wei) 目的,大量申請注冊(ce) 公共事件詞匯、公共文化資源名稱等商標的,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ce) ”。

  在一典型案例中,訴爭(zheng) 商標“泉城百花園”由李某於(yu) 2020年3月6日申請注冊(ce) ,指定使用在第45類服裝出租、婚介服務等服務上。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認為(wei) ,訴爭(zheng) 商標的注冊(ce) 違反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故裁定對訴爭(zheng) 商標予以無效。

  北京知識產(chan) 權法院一審經審理認為(wei) ,“泉城百花園”係朱家峪公司運營的田園綜合體(ti) 項目名稱,訴爭(zheng) 商標“泉城百花園”與(yu) 該項目名稱相同,且除訴爭(zheng) 商標外,李某還在多個(ge) 商品和服務上申請注冊(ce) 了170餘(yu) 件商標,其中包括“方艙”“逆行者”“火神山”“雷神山”“章邱古城”“泉鄉(xiang) 藥穀”等多件涉疫商標或與(yu) 濟南市章丘區開發的項目名稱近似的商標。李某的上述行為(wei) 已明顯超出正常的商業(ye) 使用目的,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擾亂(luan) 了正常的商標注冊(ce) 管理秩序,有損於(yu) 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因此,訴爭(zheng) 商標的注冊(ce) 已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ce) ”的情形。綜上,一審判決(jue) 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各方均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jue) 生效。

  (李佳勵 景詩雁 製作 樂(le) 小敏)

  責任編輯:【李季】

(責編: 王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