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深圳12月18日電 (邢翀 謝雁冰)開放是當代中國的鮮明標識,法律是社會(hui) 生活、國家治理的準繩。當前,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中國同世界關(guan) 係發生前所未有的深刻變化。在中國堅定不移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征程上,涉外法治工作也有著更高的要求。
由中國法學會(hui) 、廣東(dong) 省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辦的中國法治論壇(2023)暨第十六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17日至18日在深圳舉(ju) 行,與(yu) 會(hui) 專(zhuan) 家學者、業(ye) 界人士就法治護航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征程展開探討。
統籌推進國內(nei) 法治和涉外法治
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強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nei) 法治和涉外法治。今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強涉外法製建設進行第十次集體(ti) 學習(xi)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麵推進強國建設、民族複興(xing) 偉(wei) 業(ye) 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
中國法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國際法學會(hui) 會(hui) 長、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hui) 會(hui) 長黃進認為(wei) ,國內(nei) 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全麵依法治國、法治中國建設的兩(liang) 個(ge) 方麵、兩(liang) 個(ge) 麵向、兩(liang) 個(ge) 維度,涉外法治是國內(nei) 法治的對外延伸,是溝通國內(nei) 法治和國際法治的橋梁紐帶。涉外法治體(ti) 係建設是一項涉及麵廣、聯動性強的係統工程,需要加強頂層設計,一體(ti) 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
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院長、教授肖永平指出,要把國內(nei) 法治作為(wei) 中國參與(yu) 和引領國際法治的力量源泉和話語權基礎,將涉外法治作為(wei) 中國參與(yu) 和引領國際法治的關(guan) 鍵抓手和製度性保障,通過盡快形成中國法域外適用體(ti) 係、加強涉外立法的國際法思維、推動建立聯合仲裁機製等,切實提高中國涉外法治水平。
創新涉外法治人才培養(yang) 體(ti) 係
加快涉外法治戰略布局,培養(yang) 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專(zhuan) 業(ye) 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涉外法治人才必不可少。在專(zhuan) 家看來,涉外法治人才和隊伍作為(wei) 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和重要組成部分,在涉外法治建設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源頭性的地位和作用。
“加強涉外法治專(zhuan) 業(ye) 人才的培養(yang) ,要從(cong) 法學院校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和在職繼續教育培訓兩(liang) 方麵入手。”黃進表示,要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夯實法學根底,加強國際法學科建設,辦好高水平法學教育,完善以實踐為(wei) 導向的培養(yang) 機製;同時要麵向涉外實務工作者開展涉外法治方麵的繼續教育培訓,加強涉外幹部隊伍法治能力建設,打造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涉外法治工作隊伍。
在法學院校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麵,中國法學會(hui) 法學教育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單文華進一步指出,2022年該校法學院全麵修訂和完善了教學大綱和課程計劃,進一步增強知識教育的完備性;學院開設大量英語授課課程,培養(yang) 學生用英語思考、掌握專(zhuan) 業(ye) 知識的能力;同時通過打造國際學術期刊《中國比較法學刊》、“新絲(si) 路”法學院聯盟等平台,以實訓機會(hui) 提升學生涉外法治適應力。
深化粵港澳法治領域規則銜接、機製對接
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與(yu) 其他世界級灣區相比,粵港澳大灣區具有其獨特的法律製度安排,即“一國兩(liang) 製三法域”,造就了粵港澳大灣區豐(feng) 富、多元的法律和司法資源,但法律和司法製度上的差異性,也可能為(wei)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經濟活動主體(ti) 帶來額外的交易成本。
專(zhuan) 家認為(wei) ,可以繼續推動法治領域規則銜接、機製對接的模式路徑、工作機製等創新,“燙平”大灣區內(nei) 不同法律規則體(ti) 係之間的“皺褶”,進一步提升大灣區跨境商業(ye) 和經濟活動的可預期性和確定性。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教授習(xi) 超舉(ju) 例說,在工作機製方麵,可考慮集合三地法律和司法部門、科研院所、法律執業(ye) 機構,以及市場等力量和智慧,可設立聯絡機構,組建專(zhuan) 門研究團隊;在工作內(nei) 容方麵,不僅(jin) 考慮三地的立法和司法有效經驗,還可適當吸納三地共同接受的商業(ye) 慣例和商業(ye) 實踐,從(cong) 而賦予示範法強大的經濟和商業(ye) 生命力。
具體(ti) 而言,他表示,可以考慮建立香港特區、澳門特區民商事重要司法判例和商事慣例在線信息交換平台,綜合運用技術手段搭建鏡像數據庫;還可考慮就具體(ti) 民商法領域或者具體(ti) 民商法問題發布白皮書(shu) ,便利大灣區內(nei) 地基層司法機關(guan) 、法律執業(ye) 機構有效獲取可靠的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司法實踐、商業(ye) 慣例信息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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