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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3月1日起實施

發布時間:2022-02-25 15:18:00來源: 山西日報

  2月24日,記者從(cong) 省人社廳獲悉,《山西省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yu) 3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案件應當當日受理。一般案件應當在3日內(nei) 將事實核實清楚,並清償(chang) 到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根據有關(guan) 規定限期清償(chang) 到位。

  為(wei) 規範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行為(wei) ,保障農(nong) 民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根據《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實際,我省去年年底出台《辦法》。《辦法》是《條例》的細化和補充。以政府令的形式細化和完善《條例》,我省走在全國前列。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重拳根治農(nong) 民工欠薪,2020年度保障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中,我省被評為(wei) A級,連續四年位列全國第一方陣,2021年我省所有查實的欠薪問題全部在虎年春節前清零。此次《辦法》出台,將我省在實踐中形成的一係列有效管用的措施上升為(wei) 政府規章,進一步明晰職責劃分,將《條例》貫徹落實落細。

  山西省勞動人事爭(zheng) 議仲裁院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辦法》共25條細則。《辦法》明確,解決(jue) 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問題的第一責任人為(wei) 案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負責督辦工作。用人單位、實際施工人應當承擔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的清償(chang) 責任。這是我省在根治欠薪製度設計層麵,首次把實際施工人也就是包工頭列入欠薪清償(chang) 主體(ti) 。《辦法》同時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農(nong) 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還就實名製用工、工資專(zhuan) 戶、工資保證金、總包銀行代發和欠薪維權公示等內(nei) 容進行了具體(ti) 規定。 (高建華 王西勇)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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