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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布修訂版新增產業禁限目錄 增加對新能源汽車配套製造等細分支持

發布時間:2022-03-16 14:05:00來源: 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3月16日電 (池夢蕊)近日,北京市正式印發《北京市新增產(chan) 業(ye) 的禁止和限製目錄(2022年版)》。

  《北京市新增產(chan) 業(ye) 的禁止和限製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於(yu) 2014年7月發布實施,2015年、2018年先後進行了兩(liang) 次修訂,本輪為(wei) 第三次修訂完善。《目錄》是北京治理“大城市病”、促進減量提質、推動集約高效發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北京城市總體(ti) 規劃(2016年-2035年)》(以下簡稱新版城市總體(ti) 規劃)等政策文件均要求嚴(yan) 格執行《目錄》。

  《目錄》不是要限製發展,而是為(wei) 了“瘦身健體(ti) ”,推動首都實現高質量發展。《目錄》旨在從(cong) 源頭上嚴(yan) 控非首都功能增量,與(yu) 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製造和汙染企業(ye) 等存量調整措施緊密結合,共同助力北京轉型發展,不斷優(you) 化提升首都功能。

  《目錄》嚴(yan) 守新增產(chan) 業(ye) 和功能底線,與(yu) 《北京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chan) 業(ye) 的指導意見》等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係列政策文件一道打出“組合拳”,著力優(you) 化經濟結構、促進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共同形成北京市指導產(chan) 業(ye) 發展的基本製度框架。

  錨定“雙碳”目標 強化生態環保

  助力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引導新增產(chan) 業(ye) 和功能發展更加綠色低碳、生態環保。全市層麵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發電、燃氣熱電聯產(chan) 調整為(wei) 禁止新增火力發電、熱電聯產(chan) (保障城市應急備用、調峰和基本運行除外)。

  關(guan) 注民生便利

  對與(yu) 群眾(zhong) 日常生活密切相關(guan) 的生產(chan) 、生活性服務業(ye) 予以支持

  適應傳(chuan) 統商圈改造、新業(ye) 態發展和便民服務需求,對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餐飲業(ye) 措施進行調整。為(wei) 方便市民收寄快遞,進一步細化快遞服務業(ye) 措施,對智能快件箱和快遞服務站運營企業(ye) 予以支持。此外,結合疫情防控等應急保障需要,進一步明確《目錄》不適用於(yu) “應急保障項目”。

  加強產(chan) 業(ye) 引導 助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目錄》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繼續嚴(yan) 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北京率先實現“雙碳”目標的一般性製造業(ye) 。同時,銜接落實支持高精尖產(chan) 業(ye) 發展係列規劃政策,引導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優(you) 化升級,推進先進製造業(ye) 與(yu) 生產(chan) 性服務業(ye) 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如製造業(ye) 相關(guan) 措施中,增加對氫能、智能網聯和新能源汽車配套製造等細分支持。對數據中心的管理,不再單純依據PUE值,而是綜合考量業(ye) 務功能、能耗、水耗等因素,引導數據中心分區分類梯度布局、統籌發展。

  落實核心區控規等要求 進一步突出分區域差異化管理

  根據新版城市總體(ti) 規劃提出的城市空間結構,以及核心區控規、城市副中心控規和分區規劃等相關(guan) 要求,本次修訂,進一步強化分區域差異化管理。在原“1+4”管理措施基礎上(“1”指適用於(yu) 全市範圍的基礎措施,“4”分別適用於(yu) 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區、生態涵養(yang) 區),提出“1+5”管理措施(“1”指適用於(yu) 全市範圍的基礎措施,“5”分別適用於(yu) 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區、生態涵養(yang) 區),進一步體(ti) 現分區域梯度發展和承接。將核心區單列,在沿用《目錄》(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礎上,強化對電力生產(chan) 、道路運輸等行業(ye) 的管理措施,促進核心區提升環境品質,建設政務環境優(you) 良、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

  利企便民 健全完善《目錄》執行機製

  進一步明晰職責,落細落實工作機製。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總結交流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成員單位依職責負責相關(guan) 條目的解釋、提出修訂建議,根據需要製定實施細則和相關(guan) 配套措施等,促進市場主體(ti) 準確理解和有效執行《目錄》。

  政策解讀:

  1、《目錄》實施七年多來執行效果如何?

  北京市禁限目錄於(yu) 2014年7月發布實施,2015年、2018年先後進行了兩(liang) 次修訂,本輪為(wei) 第三次修訂完善。北京市發改委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目錄》不是限製發展,而是為(wei) 了“瘦身健體(ti) ”,推動首都實現高質量發展。

  從(cong) 《目錄》實施7年多以來的效果看,嚴(yan) 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效果明顯,不予辦理新設立或變更登記業(ye) 務累計近2.4萬(wan) 件。從(cong) 嚴(yan) 調控的采礦、製造、農(nong) 林牧漁、批發零售業(ye) 能源消費總量持續下降,占比從(cong) 2013年的25.3%下降至2020年的21%。

  與(yu) 此同時,科技、商務、文化、信息等高精尖產(chan) 業(ye) 新設市場主體(ti) 持續增加,占比從(cong) 2013年的40%上升至2021年的62%;高技術產(chan) 業(ye) 快速發展,增加值占比由2013年的21.6%上升至2021年的27%。

  此外,區域差異化管理措施使得各區域的定位更加明晰,新設市場主體(ti) 逐步在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聚集,各區產(chan) 業(ye) 投資與(yu) 功能定位更趨匹配,空間布局進一步優(you) 化。

  2、“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目錄》有何考慮?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我國向世界作出的莊嚴(yan) 承諾,北京市“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實現碳排放穩中有降,碳中和邁出堅實步伐,為(wei) 應對氣候變化做出北京示範。此次《目錄》修訂,瞄準“雙碳”目標,強化生態環保,引導新增產(chan) 業(ye) 和功能發展更加綠色低碳、生態環保,助力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比如,全市層麵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發電、燃氣熱電聯產(chan) 調整為(wei) 禁止新增火力發電、熱電聯產(chan) (保障城市應急備用、調峰和基本運行除外)。

  3、有哪些修訂與(yu) 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guan) ?

  此次《目錄》修訂,對與(yu) 群眾(zhong) 生活密切相關(guan) 的生產(chan) 、生活性服務業(ye) 予以支持。

  比如,適應傳(chuan) 統商圈改造、餐飲新業(ye) 態發展和便民服務需求,對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餐飲業(ye) 措施進行適當調整。為(wei) 方便市民收寄快遞,進一步細化快遞服務措施,對智能快件箱和快遞服務站運營企業(ye) 予以支持。

  4、此次修訂對製造業(ye) 管理措施有何調整?

  《目錄》旨在從(cong) 源頭上嚴(yan) 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本次修訂,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繼續嚴(yan) 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一般性製造業(ye) 。同時,銜接落實支持高精尖產(chan) 業(ye) 發展係列規劃政策,引導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優(you) 化升級,推進先進製造業(ye) 與(yu) 生產(chan) 性服務業(ye) 深度融合,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產(chan) 業(ye) 予以細分支持,助力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如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及生態涵養(yang) 區市級以上園區內(nei) 化學原料和製品製造、黑色金屬或有色金屬冶煉壓延加工管理措施中,增加對氫能、智能網聯和新能源汽車配套製造等細分支持。

  5、《目錄》如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修訂,結合疫情防控等應急保障需要,進一步明確《目錄》不適用於(yu) “應急保障項目”。同時,在一些具體(ti) 行業(ye) 管理措施中對應急物資供應不作禁限。

  比如,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以及生態涵養(yang) 區市級以上園區內(nei) ,在基礎化學原料製造中對保障醫院、科研機構、重點企業(ye) 應用的氣體(ti) 生產(chan) 細分支持,紡織業(ye) 管理措施中對保障城市基本運行和應急需要的紡織製成品製造等予以除外。

  6、將核心區單列的主要考慮是什麽(me) ?

  首都功能核心區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載區,是曆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地區,是展示國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區。新版城市總體(ti) 規劃提出構建“一核一主一副、兩(liang) 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其中“一核”即首都功能核心區。2020年8月,黨(dang) 中央、國務院批複核心區控規。

  為(wei) 貫徹落實新版城市總體(ti) 規劃及核心區控規等相關(guan) 要求,進一步強化分區域差異化管理,此次修訂,將核心區單列,在沿用《目錄》(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礎上,強化對電力生產(chan) 、道路運輸等行業(ye) 的管理措施。這是嚴(yan) 格落實核心區功能定位,促進核心區提升環境品質,建設政務環境優(you) 良、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的有力舉(ju) 措。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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