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匯算 服務升級貼心
近日,不少納稅人開始準備辦理上一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guan) 於(yu) 辦理2021年度個(ge) 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2021年度個(ge) 稅匯算辦理時間為(wei)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雖然經過兩(liang) 次年度匯算,依法納稅意識日益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納稅人對個(ge) 稅年度匯算的細節、操作等問題不甚了解。對此,記者進行了采訪。
年度匯算關(guan) 係每個(ge) 人的錢袋子
個(ge) 稅納稅人是一個(ge) 個(ge) 自然人,年度匯算關(guan) 係到每個(ge) 人的錢袋子。
何為(wei) 年度匯算?簡言之,就是納稅年度終了後,納稅人需要就上一年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綜合所得,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具體(ti) 計算公式為(wei)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zhuan) 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e) 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an) 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同時,按有關(guan) 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並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範圍內(nei) 。
那麽(me) ,都有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這其中包括需要補稅的和需要退稅的兩(liang) 種情形。對於(yu) 需要補稅的是指納稅年度內(nei) 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wan) 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主要包括兩(liang) 個(ge) 以上單位任職受雇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減除費用;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yu) 預扣預繳率等。
需要退稅的是指已預繳稅額大於(yu) 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主要包括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wan) 元,平時預繳過個(ge) 人所得稅的;納稅年度符合享受專(zhuan) 項附加扣除條件,但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的;因年中就業(ye) 、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wan) 元、“三險一金”、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企業(ye) (職業(ye) )年金以及商業(ye) 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ang) 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jin) 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yu) 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ou) 惠的;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e) 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一般來講,隻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yu) 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辦理年度匯算。但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wan) 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已預繳稅額與(yu) 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滿足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多種匯算方式與(yu) 辦理渠道可供選擇
作為(wei) 納稅人,很多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那麽(me) ,我們(men) 該怎麽(me) 辦?在具體(ti) 操作中又該通過哪些途徑解決(jue) ?
對此,省稅務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不太清楚自己收入和繳稅情況的納稅人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也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或者等年度匯算開始後,稅務機關(guan) 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wei) 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並確認後,係統就會(hui) 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納稅人如果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可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三種方式予以辦理。
自己辦是指納稅人可以根據稅務機關(guan) 提供的政策解讀,按要求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任職受雇單位除支付工資薪金的單位外,還包括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ge) 人所得稅的單位,主要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或正在接受全日製學曆教育的實習(xi) 生等情形。如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在年度匯算期內(nei) (4月30日前)與(yu) 單位進行確認。請人辦是指納稅人可委托涉稅專(zhuan) 業(ye) 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ge) 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年度匯算。選擇這種方式,受托人需與(yu) 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shu) 。
為(wei) 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guan) 為(wei) 納稅人提供了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三種辦稅渠道。即納稅人可優(you) 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ge) 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郵寄申報辦理,也可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預約和個(ge) 性服務,提升辦稅效率
個(ge) 稅年度匯算時間長,涉及麵廣,為(wei) 了提升納稅人的辦稅效率和申報體(ti) 驗,今年稅務部門新提供了各種貼心服務。
目前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已成為(wei)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主要渠道。對此,稅務部門對App功能進一步優(you) 化。對於(yu) 選擇適用空白申報表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空白表的填報界麵提供了納稅人可再次使用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的功能;對靈活就業(ye) 自行繳納社保的納稅人,結合部分地區按月、季、年不同繳費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報的選項;增加更多的服務提示提醒,幫助納稅人便利地辦理年度匯算;對填報減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稅收入、減免稅額的納稅人進行風險提示,降低誤填錯填率。
為(wei) 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ti) 驗,主管稅務機關(guan) 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nei) 辦理。匯算初期,稅務部門還推出了初期預約辦稅功能,即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納稅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早6點至晚10點登錄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3月16日以後,無需預約即可登錄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直接辦理。
預約辦稅時,納稅人可進入手機App預約功能頁麵,在首頁“202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專(zhuan) 題區域點擊“去預約”進入預約功能頁麵,也可通過“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預約”進入預約功能界麵。進入預約功能界麵後,納稅人仔細閱讀提示內(nei) 容,開始預約,選中標記為(wei) “可選”的日期後,提交預約申請。提交成功後,納稅人即可在預約日當天進行匯算申報。
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申報信息填寫(xie) 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guan) 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guan) 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個(ge) 稅匯算還為(wei) 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個(ge) 性化服務。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老年納稅人,稅務部門除提供上述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辦理各項服務外,還將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條件下,提供稅費谘詢、業(ye) 務指引、全程協助辦理等“一站式”綜合服務。(記者任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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