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集中隔離通知後“跑路”,男子被行政拘留9天
“我以為(wei) 逃走就不用集中隔離了。”因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被浙江省紹興(xing) 市新昌縣公安機關(guan) 依法行政拘留的趙某說。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yan) 峻複雜,防控工作容不得絲(si) 毫懈怠。可就在大家萬(wan) 眾(zhong) 一心攜手“抗疫”之際,竟有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
3月11日,雲(yun) 南人趙某從(cong) 低風險地區來到新昌縣七星街道。街道工作人員依規通知其進行居家隔離。
3月16日,因趙某始發地區升級為(wei) 中風險地區,管控措施需要升級,街道工作人員立即通知趙某簽署日常健康監測告知書(shu) ,並安排趙某至隔離點接受集中隔離。
“中午打電話通知他準備好行李去集中隔離,當時答應好的。誰知,等去接人的時候,人竟然跑了。”新昌縣七星街道工作人員潘勇江表示,3月16日下午3時許,當街道轉運車抵達趙某所在小區時,電話另一端的趙某表示,自己已離開新昌縣,目前身在紹興(xing) 嵊州市。待工作人員講明利害關(guan) 係勸其依照規定集中隔離後,趙某卻直接掛斷了電話。
“我們(men) 再聯係,電話就打不通了。”潘勇江無奈地說,“還好,大家普遍都比較配合防疫工作,像他這樣屬於(yu) 極個(ge) 別情況,不然亂(luan) 了套。”
多次聯係無果後,街道將趙某的情況向上級進行了反映,並聯係趙某所在轄區七星派出所公安協助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3月16日18時許,七星派出所公安在嵊州市找到趙某,並將其帶回新昌縣集中隔離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3月17日,警方對趙某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wei) 作出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
民警通過遠程視頻對違法犯罪嫌疑人趙某進行審訊。陳凱攝
據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這已經不是新昌縣司法機構第一次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進行立案偵(zhen) 查了。2021年12月13日,何某因在全員核酸檢測中拒不配合排隊檢測,並暴力打傷(shang) 1名駐村工作人員,新昌縣公安局在當日依法對何某涉嫌毆打他人、擾亂(luan) 核酸檢測秩序,處以行政拘留8日、罰款200元的處罰。
新昌縣公安局有關(guan) 負責人呼籲,廣大市民應當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認真落實防控措施,嚴(yan) 格遵守法律法規。公安機關(guan) 也將嚴(yan) 厲打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wei) ,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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