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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環節 減時限 減成本 北京:工程招投標將一網通辦全城通辦

發布時間:2022-03-25 15:18:00來源: 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 曹政)減環節、減時限、減成本,北京優(you) 化營商環境再出“實招”。近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推動優(you) 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改革的通知》,推動招投標領域新一輪創新改革。記者獲悉,北京將推進各領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一網通辦、全程留痕、全城通辦,不斷提升交易平台規範化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全力打造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

  《通知》聚焦全程網辦,提出優(you) 化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信息體(ti) 係,進一步優(you) 化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係統功能,推進各領域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一網通辦、全程留痕、全城通辦,不斷提升交易平台規範化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全力打造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著力消除全流程電子化的盲點、斷點,暢通招標投標交易活動“全流程”。

  同時,本市也將進一步提升信息化係統數字服務功能,持續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yu) 國庫支付係統信息共享,縮短支付時限、減少支付環節,推動實現北京市各領域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在線查詢支付進度等功能,進一步提升企業(ye) 獲得感。

  辦事流程也將更簡單、便捷。《通知》要求,對於(yu) 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以及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急需的項目,各行業(ye) 招標投標監管部門要建立“綠色通道”服務機製;進一步簡化水務領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前置條件,不再將“監理單位已確定”作為(wei) 施工招標的前置條件,壓縮水利建設工程開工的前期工作時間;對於(yu) 超過200萬(wan) 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wan) 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ye) 提供的,按照有關(guan) 規定預留預算總額一定比例麵向中小微企業(ye) 采購;在招標項目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不得以營業(ye) 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作為(wei) 確定投標人經營資質資格的依據;不得將投標人營業(ye) 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采用某種特定表述或者明確記載某個(ge) 特定經營範圍細項作為(wei) 投標、加分或者中標條件。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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