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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縉雲出台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2-03-31 15:16:00來源: 麗水日報

  近日,麗(li) 水縉雲(yun) 縣采納審計建議,出台《縉雲(yun) 縣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規範化管理,提升信息化統籌力度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2021年,縉雲(yun) 縣審計局在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對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重點延伸審計,發現該縣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存在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業(ye) 務需求了解不足、項目運行不重視問題,導致出現信息化項目建成後出現不能用不管用、資金績效低等問題,並提出應製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從(cong) 製度層麵加以規範的審計建議。縉雲(yun) 縣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建議,及時出台上述《辦法》,對政府投資信息化建設項目申報、建設、驗收、績效和運維等方麵內(nei) 容作出具體(ti) 規定。

  《辦法》明確,列入建設計劃的項目須對項目建設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業(ye) 務需求、建設內(nei) 容等方麵進行前期谘詢設計,並編製項目初步設計方案。鼓勵業(ye) 務相關(guan) 單位聯合編製跨係統、跨部門的項目建設方案。

  《辦法》要求,已批準的建設項目,項目業(ye) 主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過程中日常管理工作,建好項目管理檔案,在每月25日前向縣大數據發展中心報送項目建設進度等情況。

  《辦法》強調,建成並投入正式運行的信息化項目,使用單位應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落實安全主體(ti) 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製度,保障信息係統的數據安全及網絡安全。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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