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土壤汙染防治條例》9月1日起施行
3月31日,省人大常委會(hui) 辦公廳在南京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介紹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九次會(hui) 議通過的《江蘇省土壤汙染防治條例》。這部從(cong) 今年9月1日起將施行的條例,重點圍繞讓群眾(zhong) “住得安心”“吃得放心”,從(cong) 源頭對土壤汙染防治作出製度安排。
土壤汙染是各類汙染物的受體(ti) ,這決(jue) 定防治要加強係統思維。省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告訴記者,立法圍繞一體(ti) 防治理念,明確大氣、水、固體(ti) 廢物汙染防治應當與(yu) 土壤汙染防治統籌部署,既相互銜接,又突出土壤汙染防治特殊要求。體(ti) 現在法規的規範領域上,條例打通了地上與(yu) 地下、生產(chan) 與(yu) 生活、城市與(yu) 農(nong) 村,對各類可能產(chan) 生土壤汙染的責任主體(ti) 提出了具體(ti) 防治要求。
汙染防治以源頭預防為(wei) 先,本次立法圍繞這一理念注重嚴(yan) 控新增汙染。條例突出工業(ye) 、兼顧農(nong) 業(ye) ,從(cong) 多個(ge) 方麵拓展了源頭防控的領域,對相關(guan) 行業(ye) 、企業(ye) 、領域的源頭防控作出具體(ti) 明確規定。例如,審議中根據省人大常委會(hui) 組成人員建議,增加規定了從(cong) 事廢舊電器、電子產(chan) 品、電池、輪胎、塑料等回收利用以及廢舊車船拆解的單位和個(ge) 人的義(yi) 務,要求其應當采取預防土壤汙染的措施,不得采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回收利用技術、工藝,防止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汙染。
以“真管用”為(wei) 導向,條例圍繞土壤汙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提供了針對性解決(jue) 方案。夏正芳舉(ju) 例說,條例提出了12個(ge) 土壤汙染防治重點行業(ye) ,以及化工園區、化工企業(ye) 遺留地塊的土壤汙染防治要求。又如,針對修複監管環節,立法圍繞嚴(yan) 防二次汙染,對修複過程中廢水的排放,修複活動和修複方式等均作出規範,並明確汙染地塊修複後再開發利用的,施工方案要與(yu) 前期修複方式做好銜接,防止不當施工破壞修複成效、造成汙染轉移。
條例既有對國家已有製度的細化,也有對我省土壤保護和汙染防治實踐經驗的總結與(yu) 提煉,這突出體(ti) 現在從(cong) 土壤這個(ge) 基礎抓起確保“吃”“住”安全。
立法過程中,一些常委會(hui) 組成人員、地方和專(zhuan) 家均提出,預防和治理耕地汙染非常重要,要確保老百姓“吃得安心”。對於(yu) 和該問題緊密相關(guan) 的農(nong) 用地汙染防治,條例突出了耕地的安全利用。其中規定,政府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優(you) 先保護類耕地劃為(wei) 永久基本農(nong) 田,不得將嚴(yan) 格管控類且未治理恢複的耕地劃為(wei) 永久基本農(nong) 田。曾用於(yu) 生產(chan) 、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工礦用地,原則上不得複墾為(wei) 農(nong) 產(chan) 品耕地。
我省土壤汙染防治立法在製度創設上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引領性。以建設用地為(wei) 例,夏正芳介紹,立法突出全生命周期管理,通過預防和保護、調查和評估、風險管控和修複以及用地準入等一係列管理製度,串聯起具體(ti) 地塊的“前世今生”,確保“住得安心”。
“條例與(yu) 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作了很好的銜接,規定土地開發利用應當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明確土壤汙染防治重點行業(ye) 中汙染嚴(yan) 重的地塊,不宜規劃為(wei) 居民區、學校、醫院等。”夏正芳說,為(wei) 把好汙染土地再開發利用的準入關(guan) ,條例要求列入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複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wei) 住宅、公共管理與(yu) 公共服務用地,不得辦理相關(guan) 用地審批手續;擬作為(wei) 居民區、學校、幼兒(er) 園、醫院、養(yang) 老院、療養(yang) 院等用地的地塊,在實施修複時原則上不得選用需要實施後期管理的修複方案,避免留下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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