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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為重點項目建設用地提供有力支撐

發布時間:2022-04-12 14:44:00來源: 河北日報

  保障土地要素 護航項目建設

  河北省為(wei) 重點項目建設用地提供有力支撐

  邢台市舉(ju) 辦土地推介會(hui) ,全麵提高土地節約集約水平;石家莊市加快推進“交地即交證”改革,進一步優(you) 化營商環境;邯鄲市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預”證製度,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當前,河北省各地重點項目建設按下“快進鍵”,各地積極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為(wei) 項目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一切圍繞項目轉、一切聚焦項目幹”。省自然資源廳聚焦土地供應不足難題,積極強化政策引導,認真摸清工作底數,加強項目調度,主動靠前服務,全力做好要素保障。

  去年12月24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精準配置土地要素 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的十條措施》,全力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省自然資源廳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決(jue) 策部署,在全省自然資源係統開展“保投資、保項目、保發展”(以下簡稱“三保”)活動,並將這項活動列為(wei) 2022年十大亮點工作之首,舉(ju) 全係統之力、聚全係統之智,全力推進活動開展。

  該廳成立“三保”活動領導小組,按照包聯機製要求,開展“一對一”精準指導服務,廳領導帶隊組成11個(ge) 調研組,對全省11個(ge) 設區市和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區進行現場調研和實地走訪,及時回應市縣關(guan) 切問題。全麵摸清底數,組織各市縣細致精準填報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用地保障清單,目前已形成282個(ge) 國家和省重大項目用地情況統計表和695個(ge) 2022年省級重點項目用地情況統計表兩(liang) 項清單。認真做好政策指導,多次組織召開政策解讀視頻會(hui) ,就統籌安排新增計劃指標,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組卷報批等問題,指導市縣用足用好用活支持政策。

  省自然資源廳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他們(men) 將嚴(yan) 格按照全省抓投資上項目促發展工作要求,充分吸收各地提出的意見建議,協調解決(jue) 困難,全力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和有效投資落地。

  用足用好重大項目清單用地政策。主動服務,提前介入,全力做好國家和省重大項目用地服務保障工作,用足用好國家保障計劃指標。建立主動對接機製,動態掌握項目前期工作進展和建設用地需求,建立重大項目儲(chu) 備機製,及時將符合國家要求的項目納入項目儲(chu) 備庫。

  精準配置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強化規劃引領,引導項目單位科學合理選址,堅決(jue) 防止“點菜式”選址。新建工業(ye) 項目原則上必須全部進園入區。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依據真實有效的項目落地配置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you) 先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12個(ge) 省級主導產(chan) 業(ye) 和107個(ge) 縣域特色產(chan) 業(ye) 集群、基礎設施投資等10個(ge) 方麵投資和項目建設。統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集中向省級以上開發區、省市重點項目傾(qing) 斜,根據重點項目建設時序安排、前期工作進展、年度用地需求,製定市、縣用地計劃配置清單,用地上報時予以安排。

  持續提升用地報批服務效能。實行全程網辦、並聯審批,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加快用地組卷報批。開辟重點項目用地審批“綠色通道”,省市重點項目單獨組卷,實行即來即辦、快審快批,全麵提升用地審批服務效能。

  著力加速建設項目落地。加快建設用地供應速度,強化建設用地批後實施,新批建設用地最遲在2年內(nei) 完成供應,嚴(yan) 控新增批而未供土地,嚴(yan) 格執行建設用地使用標準,防止粗放利用,堅決(jue) 禁止囤地、圈地問題發生。采取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工業(ye) 用地,有效降低企業(ye) 用地成本。省級以上開發區土地原則上自批複之日起6個(ge) 月內(nei) 完成土地供應;加快推行工業(ye) 用地“標準地”出讓,努力實現“土地等項目”“拿地即開工”“交地即交證”。

  充分釋放存量建設用地潛力。嚴(yan) 格落實“增存掛鉤”機製,全麵落實批而未供土地盤活利用三年行動要求,堅持內(nei) 涵挖潛、盤活存量,從(cong) 2022年開始,利用3年時間,實施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盤活利用專(zhuan) 項治理,努力實現2009年至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基本消化處置到位、閑置土地除司法查封和規劃管控等特殊情況外年度清零。

  努力增加補充耕地有效供給。統籌實施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nong) 田建設、礦山生態修複治理等,努力拓寬補充耕地途徑,提高補充耕地指標儲(chu) 備庫存。加大補充耕地工作力度,充分發揮補充耕地指標省級調劑平台作用,按照年度任務的15%提取補充耕地指標納入省級儲(chu) 備庫,重點項目所需補充耕地市縣無法落實的,由省級統籌予以保障。(記者苑立立 通訊員薑慧婕)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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