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司法力量守護綠水青山

發布時間:2022-05-16 16:59:00來源: 山西日報

  近年來,山西法院始終牢記“國之大者”,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自覺將司法審判深度融入省委中心工作,不斷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為(wei) 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li) 山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三合一”審判模式,實現環資案件專(zhuan) 門化審理

  2021年3月16日,陵川縣人民法院公開 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獵案。被告人秦某在禁獵區使用禁用工具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情節嚴(yan) 重,構成非法狩獵罪。但考慮秦某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ge) 月,緩刑一年。

  “我們(men) 一直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偶爾抓些野味,怎麽(me) 就讓我坐牢?”秦某對判決(jue) 不服,甚至覺得委屈。主審法官便結合案例現場說法,對秦某及旁聽的村民進行了普法宣傳(chuan) 。

  “當前,群眾(zhong) 對環境汙染日趨關(guan) 注,但是對於(yu) 環境保護的相關(guan) 法律知識卻不是很了解。”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書(shu) 紅表示,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任重道遠。

  2019年11月,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2020年底,全省11個(ge) 中級人民法院全部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模式,實現環資案件專(zhuan) 門化審理。

  以此為(wei) 契機,全省法院環境司法保護的序幕正式拉開。對環境資源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發布典型案例、出台《關(guan) 於(yu) 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意見》《關(guan) 於(yu) 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訴訟案件的規範》等、設立專(zhuan) 門環資法庭、司法保護基地……一項項務實舉(ju) 措,為(wei) 司法保護我省綠水青山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和製度保障,成為(wei) 保護我省生態環境的閃亮名片。

  聚焦“兩(liang) 山七河一流域”,構建司法保護新格局

  去年4月19日,一起破壞黃河流域生態資源刑事案件在萬(wan) 榮縣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嶽某某勾結他人在萬(wan) 榮縣黃河流域非法組織並實施挖采砂礦謀取利益,構成非法采礦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wan) 元。這是我省首家環境資源法庭掛牌成立以來敲響的“第一槌”。

  為(wei) 黃河流域環境資源提供高質量的司法保護,人民法院責無旁貸。2021年9月18日,一座因水而生的法庭,在黃河要塞偏關(guan) 縣萬(wan) 家寨庫區建立,助力黃河生態環境治理,這就是黃河流域首家由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的生態保護巡回法庭。不僅(jin) 如此,我省在寧武縣汾河源頭、渾源縣北嶽恒山也成立了專(zhuan) 門的環境資源法庭,還因地製宜成立了雲(yun) 岡(gang) 文化保護法庭、忻府區法院旅遊巡回法庭、右玉旅遊法庭等具有地區特色的環資法庭。

  “這些專(zhuan) 業(ye) 的環資法庭秉承‘保護優(you) 先、修複為(wei) 主、綠色發展’司法理念,在構建多元治理格局、推進生態平衡修複、強化環境法治宣傳(chuan) 等方麵主動作為(wei) ,全麵提升生態環境司法法治化、專(zhuan) 業(ye) 化保障水平。”王書(shu) 紅說,結合各地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特點和審判需要,因地製宜,探索環資法庭綠色化道路。

  近年來,山西法院聚焦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區、生態環境脆弱和環境資源破壞嚴(yan) 重的地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探索設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基地,設立專(zhuan) 門環境資源法庭,打造集生態司法保護、生態法治教育、生態理念宣傳(chuan) 、生態文化推廣於(yu) 一體(ti) 的保護平台。

  “目前已設立黃河·汾河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恒山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和汾河源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指導運城中院在平陸縣設立運城黃河濕地司法保護基地,正在積極推進建設五台山等司法保護基地。”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卜文禮介紹。平遙古城文化保護法庭、古長城文化保護法庭和磧口古鎮文化保護法庭等正在積極建設中。

  依法審理生態環境資源案件,不僅(jin) 是保護自然資源,還包括對文物、文化資源的保護。芮城縣古魏城遺址屬於(yu) 黃河流域文化遺址群,分布著大量的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古文化遺址和古墓葬群,是黃河流域古魏國地域文化曆史的見證,具有重要保護價(jia) 值。

  2017年8月到2018年4月,被告人陳某某、董某某等人在芮城縣古魏城遺址保護範圍內(nei) 實施盜掘古墓葬行為(wei) ,造成原墓葬結構的毀壞和遺存物的缺失,對兩(liang) 周曆史文化的研究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陳某某、董某某犯盜掘古墓葬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九個(ge) 月和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wan) 元,對二被告人違法所得十四萬(wan) 元予以追繳。

  近年來,我省法院圍繞“兩(liang) 山七河一流域”生態保護與(yu) 修複重大工作部署,積極發揮環境資源刑事審判懲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審判救濟和修複功能、行政審判監督和預防功能,不斷加大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在努力護佑我們(men) “天藍、地綠、水清”的家園上寫(xie) 下濃墨重彩的一筆,為(wei) 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li) 山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推動司法協作常態化,凝聚環境資源保護合力

  生態環境資源保護不是一個(ge) 人的戰鬥,需要整合力量,全社會(hui) 加強協作,凝聚保護合力。記者了解到,省高院通過建立健全環境資源執法司法聯動機製,強化與(yu) 檢察、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nong) 業(ye) 、林草、水利及黃河河務管理部門等單位的協作配合,形成“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司法審判”合力,共同提升黃河流域的環境保護實效。

  去年3月,運城市檢察機關(guan) 提起一起關(guan) 於(yu) 非法采礦罪的檢察公益訴訟案件。該案的兩(liang) 名被告因非法采煤,破壞了原本的可采煤炭資源量,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和罰金。隨後,檢察機關(guan) 又針對該起非法采礦造成的生態破壞和損害,向運城中院提起了檢察公益訴訟,人民法院判決(jue) 二被告承擔生態破壞損失1651144.76元並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賠禮道歉。

  “本案中,二被告雖然已經承擔了刑事責任,但其因環境侵權行為(wei) 造成的公共環境生態破壞的法律責任仍不能免除。”運城中院審理該案的法官楊雲(yun) 芳說,該案在審理中全程進行了庭審直播,充分發揮環境司法的評價(jia) 、指引、教育、宣傳(chuan) 等功能,引導社會(hui) 公眾(zhong) 樹立正確的生態文明觀,珍惜和善待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

  “當然,青山綠水的宜居環境,離不開群眾(zhong) 的參與(yu) 。倡議大家積極參與(yu) ,共同愛護生態環境,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共同守護我們(men) 的‘金山銀山’。”卜文禮表示,山西法院利用“3· 22”世界水日、“6·5”世界環境日、“12·4”國家憲法日等特殊時間節點積極開展宣傳(chuan) 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群眾(zhong) 提高法治意識、環保意識;同時運用官網、微信公眾(zhong) 號、微博等新媒體(ti) ,發布環境資源審判重要信息、生態環境領域司法政策,通過庭審直播、巡回審判等方式,推動形成自覺依法履行環境保護義(yi) 務,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解決(jue) 生態環境糾紛的良好社會(hui) 氛圍。

  經過兩(liang) 年多的積累,山西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綜合運用刑事、民事和行政手段,環保“攻堅戰”初見成效。據統計,自2020年至2022年4月,全省法院審結環境資源類案件8439件,其中刑事案件1208件,民事案件6943件,行政案件204件,公益訴訟84件。山西法院將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進一步積極履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能,著力打造環境資源審判的山西品牌,為(wei) 美麗(li) 山西建設貢獻司法力量,以優(you) 異成績迎接黨(dang) 的二十大勝利召開。(記者閆書(shu) 敏)

(責編: 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