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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入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

發布時間:2022-05-20 15:24:00來源: 河北日報

  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措施

  深入推進全省新時代古籍工作

  近日,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貫徹落實〈關(guan) 於(yu) 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若幹措施》,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貫徹落實〈關(guan) 於(yu) 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若幹措施》全文如下。

  為(wei)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guan) 於(yu) 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精神,深入推進全省新時代古籍工作,現結合實際製定如下措施。

  一、加強對新時代古籍工作的領導

  1.完善古籍工作領導體(ti) 製機製。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加強對古籍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將古籍工作納入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安排部署。各級黨(dang) 委宣傳(chuan) 部門加強統籌指導,整合資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各有關(guan) 職能部門參加的古籍整理出版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古籍專(zhuan) 項工作議事協調。全麵推進古籍搶救保護、整理研究、編輯出版以及古籍數字化、古籍普及推廣、古籍人才培養(yang) 等工作。推進古籍重大項目,切實強化工作監督。

  2.切實強化古籍工作部門職責。各有關(guan) 部門要高度重視古籍工作,認真履行古籍工作職責,堅持守正創新,古為(wei) 今用、推陳出新,服務當代、麵向未來,把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精神標識和具有當代價(jia) 值、世界意義(yi) 的文化精髓提煉出來、展示出來,進一步激發古籍事業(ye) 發展活力。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教育廳、省民委以及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古籍出版單位承擔其職責範圍內(nei) 的古籍保護、整理研究、編輯出版等工作,有效發揮古籍工作主陣地作用。文物、中醫藥、宗教、法律、農(nong) 業(ye) 、林草、水利、社會(hui) 科學、科學技術、檔案、方誌、古地圖等工作主管部門分工負責加強本領域古籍工作。根據地域分布、資源特色、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加強全省範圍內(nei) 古籍存藏保護、整理研究、編輯出版等工作的優(you) 化布局和組織協調。

  3.廣泛匯聚古籍行業(ye) 發展合力。統籌用好事業(ye) 和產(chan) 業(ye) 兩(liang) 種形態、公益和市場兩(liang) 種資源、國有和民營兩(liang) 種力量、國內(nei) 和國外兩(liang) 個(ge) 市場,推動形成河北省古籍行業(ye) 發展新局麵。把握古籍事業(ye) 發展規律,加強古籍工作各環節銜接配合,促進搶救保護、整理研究、出版利用共同發展。堅持社會(hui) 效益優(you) 先,提高古籍工作質量,始終把社會(hui) 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hui) 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加強有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學術團體(ti) 和智庫建設,鼓勵社會(hui) 各界積極參與(yu) 古籍事業(ye) ,營造全社會(hui) 共同關(guan) 心支持古籍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提升古籍工作質量

  4.開展古籍普查。加強基礎信息采集,組織圖書(shu) 館、博物館、高校、科研等單位開展古籍普查工作,完善書(shu) 目數據,編纂總目提要,摸清省內(nei) 古籍資源和保存狀況。

  5.加強古籍存藏基礎設施建設。優(you) 化古籍庫房管理,不斷改善古籍存藏環境,完善安全措施,做好異地、異質災備保護,確保古籍資源安全。對確不具備古籍存藏條件和無能力保護好現有古籍的單位,及時協調將古籍轉移至具備保護條件的單位保管。

  6.提升古籍保護能力。加大珍貴古籍保護力度,開展珍貴古籍和古籍重點保護單位評選工作,對入選的古籍和單位實施動態管理。按照有關(guan) 規定完成古籍類文物定級建檔工作,有針對性加強古籍類文物保護。提升古籍修複能力,加強珍貴古籍搶救性修複,持續推進破損古籍修複。發揮好河北省少數民族古籍文獻整理研究與(yu) 人才培訓基地作用,推動少數民族文字古籍文獻的搶救保護。

  7.強化古籍保護基礎性研究。抓好古籍保護和修複專(zhuan) 業(ye) 設施設備建設,發揮科技保護支撐作用,推進古籍保護修複關(guan) 鍵技術研究。加強與(yu) 高校、研究機構和相關(guan) 企業(ye) 合作,開展古籍修複理論和技術研究,提高修複技藝,推動特色工藝、傳(chuan) 承方式、材料材質等創新發展。

  8.提高古籍整理研究和編輯出版能力。加強古籍出版力量,支持有條件的出版單位成立古籍出版編輯室,做好古籍分類分層次整理出版工作,提高古籍出版質量。做好經典古籍精選精注精譯精評,加強傳(chuan) 世文獻係統性整理出版,推進基礎古籍深度整理出版,加快出土文獻整理研究成果出版利用,推進古籍文獻通代斷代集成性整理出版。推動少數民族文字古籍文獻整理出版。

  9.加強古籍工作科學化規範化管理。根據國家古籍工作中長期規劃,完善古籍項目立項、成果出版的同行推薦和專(zhuan) 家評審製度,加強對古籍工作專(zhuan) 項經費和有關(guan) 文化、科研、出版基金資助古籍項目的統籌協調,健全古籍項目績效評估製度。加強古籍工作標準體(ti) 係建設,健全古籍公共服務、出版物、網絡服務等質量檢查製度。

  三、加快古籍資源轉化利用

  10.促進古籍有效利用。提升古籍利用水平,深入整理各民族古籍文獻,深度整理科技典籍,梳理挖掘古典醫籍精華,加強農(nong) 業(ye) 古籍研究,積極服務經濟社會(hui) 發展。完善古籍資源便捷使用機製,鼓勵古籍存藏機構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提供古籍資源服務,有效發揮“河北大學數字古籍展示空間”和“古籍保護成果展”作用,提高古籍資源開放共享水平。

  11.加快古籍數字化。積極對接國家文化大數據體(ti) 係,加強古籍數字化資源管理和開放共享。統籌古籍數字化版本資源建設與(yu) 服務,推進古籍專(zhuan) 業(ye) 數據庫開發與(yu) 利用。依托智慧圖書(shu) 館建設項目,利用大數據、知識庫、人工智能等方式加大古籍內(nei) 容揭示力度,加強古籍知識化資源建設與(yu) 智慧服務。持續抓好“古籍全文數據庫”等古籍再生性保護和揭示利用示範工程,推動20萬(wan) 冊(ce) 古籍實現數字化。

  12.做好古籍普及傳(chuan) 播。發揮傳(chuan) 統媒體(ti) 與(yu) 新媒體(ti) 作用,創新古籍宣傳(chuan) 內(nei) 容和方式,多渠道、多媒介、立體(ti) 化做好古籍大眾(zhong) 化傳(chuan) 播。持續推進古籍進校園工作,將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教育貫穿國民教育始終。倡導古籍閱讀,組織經典古籍優(you) 秀版本推薦。指導古籍存藏單位通過舉(ju) 辦古籍專(zhuan) 題展覽、知識講座、經典誦讀、互動體(ti) 驗等方式,大力開展古籍宣傳(chuan) 。

  四、加強古籍工作保障

  13.推進古籍學科專(zhuan) 業(ye) 建設。優(you) 化學科專(zhuan) 業(ye) 結構布局,加強課程體(ti) 係建設,引導和支持高校積極設置完善涵蓋古籍保護、整理研究、編輯出版和數字化的古籍相關(guan) 學科專(zhuan) 業(ye) 。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立民文古籍與(yu) 漢文古籍兼修的古文獻相關(guan) 學科專(zhuan) 業(ye) 。支持高校探索古籍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與(yu) 數字媒體(ti) 、文史哲、中醫學等專(zhuan) 業(ye) 交叉融合,增加古文獻相關(guan) 教學內(nei) 容。推動古籍學科與(yu) 材料技術、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等領域學科融合發展。推進線上、線下、線上線下混合式、虛擬仿真、社會(hui) 實踐等課程設置與(yu) 改革,建設一批一流古籍專(zhuan) 業(ye) 本科課程。

  14.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古籍存藏保護、整理研究和出版專(zhuan) 業(ye) 機構建設,擴大古籍保護修複人才規模,加強古籍整理研究機構力量,健全少數民族古文字人才傳(chuan) 承機製,加強古籍專(zhuan) 業(ye) 出版隊伍建設。完善用人機製,強化古籍人才培訓,保障古籍工作相關(guan) 人員工作待遇。健全評價(jia) 機製,完善古籍工作成果評價(jia) 辦法,加強古籍優(you) 秀成果評選推薦工作,科學評價(jia) 古籍工作質量。推動職稱評定、評獎推優(you) 、科研成果認定、效益評估等政策向古籍工作人員傾(qing) 斜,對主要承擔古籍工作的國有文化企業(ye) 加大社會(hui) 效益考核占比,對國有文化企事業(ye) 單位主要承擔古籍重點項目的業(ye) 務部門可不考核經濟效益。

  15.完善法治保障。在製定修訂文化、教育、科技、衛生、語言文字、出版等領域相關(guan) 法規規章時,注意體(ti) 現繁榮發展古籍事業(ye) 相關(guan) 內(nei) 容,不斷完善古籍保護和促進古籍事業(ye) 發展相關(guan) 製度,積極探索出台加強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加強對相關(guan) 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古籍工作領域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16.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各級政府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結合實際將古籍工作相關(guan) 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各級各相關(guan) 部門應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完善投入機製,調整優(you) 化支出結構,加大對古籍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認真落實支持古籍事業(ye) 相關(guan) 稅收優(you) 惠政策。支持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依法設立基金會(hui) 等形式參與(yu) 古籍保護傳(chuan) 承。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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