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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車身標識設置有了詳細規範

發布時間:2022-05-28 11:31:00來源: 北京日報

  為(wei) 了規範在本市機動車、非機動車車身噴塗、粘貼等設置本單位名稱、企業(ye) 標誌、電話、地址、網址等標識的行為(wei) ,昨天,由市城市管理委編製的《北京市車身標識設置管理規範(征求意見稿)》,麵向社會(hui) 征求意見。

  今後,車窗玻璃、前後擋風玻璃、車頂都將不能設置標識;車身標識也不得采用發光、反光材料或是電子顯示裝置,更不得遮擋號牌。征求意見截至6月2日。

  非公交車不得設車身廣告

  車身標識不能隨便設置。根據征求意見稿,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設置車身標識,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交通安全、車輛管理要求。車身標識應當結合車身進行整體(ti) 設計,樣式簡潔、美觀,字跡端正,與(yu) 車身外觀協調適宜。

  規範提出,除了公共交通固定運營線路上的公共汽電車以外,其他車輛不得設置車身戶外廣告。

  外賣、快遞業(ye) 等車身標識,由外賣、快遞業(ye) 企業(ye) 編製車身標識設置方案,並組織統一規範設置。

  單側(ce) 標識不大於(yu) 主體(ti) 1/3

  設置車身標識,不得影響行車安全及車輛識別。比如,從(cong) 位置上來看,車身標識不得設置在車窗玻璃、前後擋風玻璃和車身前部;不得在車輛頂部設置;不得采用車頭至車尾貫通式設計;不得遮擋車輛號牌或識別號;也不得影響車輛發動機散熱口和進風口、空調進風口的使用。建議小型車輛宜設置在車身左右兩(liang) 側(ce) ,中型或者大型車輛可根據車身實際情況,在車身左右兩(liang) 側(ce) 及後部適當位置設置。

  對車身標識的材料等也有限製。例如,不得采用發光或反光材料設置;不得采用電子顯示裝置。

  設置機動車車身標識,麵積也有嚴(yan) 格規定。例如,單側(ce) 標識總體(ti) 麵積,不大於(yu) 該側(ce) 車身主體(ti) 顏色麵積的1/3;字號不大於(yu) 車身高度的10%;單個(ge) 文字或者字符不得跨越車門設置等。

  非機動車車身標識設置在車架部件處,字號大小需要與(yu) 車輛整體(ti) 比例協調。

  由城管執法監督檢查

  征求意見稿提出,車身標識的設置人應當對標識進行日常維護管理,發現標識褪色髒汙、破舊殘缺等情形的,應當及時清理、維修或者更換。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負責車身標識的監督檢查,發現不規範設置行為(wei) 及時予以糾正,對違法行為(wei) 依法查處。此外,各社會(hui) 單位或個(ge) 人也可通過綜合服務信息係統公開的方案,對車身標識設置情況進行監督。

  逾期不改可罰2000元

  作為(wei) 本市地方性法規,《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chuan) 品設置管理條例》去年9月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車身噴塗、粘貼本單位名稱、企業(ye) 標誌、電話、地址、網址等標識的,應當符合本市車身標識設置管理規範要求,並遵守國家和本市交通安全、車輛管理的相關(guan) 要求,不得影響行車安全和車輛識別。

  此次麵向社會(hui) 征求意見的車身標識設置管理規範,就是為(wei) 了貫徹落實這一條例,進一步規範車身標識設置行為(wei) 而製定的。

  今後,車身標識設置違規,將受到相應處罰。例如,車身標識不符合要求的,將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輛車2000元處以罰款。影響安全駕駛的,由公安機關(guan) 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未按照公共汽電車車身戶外廣告設置方案設置公共汽電車車身戶外廣告,或者在非公共汽電車車身上設置廣告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輛車5000元處以罰款。影響安全駕駛的,則由公安機關(guan) 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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