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汙染防治法實施首日泗洪開出江蘇首張罰單
本報訊 (記者 許海燕) 6月5日是噪聲汙染防治法實施首日。當天,宿遷市泗洪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常態化“零點行動”中,對發現的噪聲違法行為(wei) 開出我省首張罰單。
5日淩晨,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轄區內(nei) 江蘇省匯金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噪聲較大,對周邊環境造成嚴(yan) 重影響。經有資質單位現場檢測,噪聲測量值達72.9分貝,遠超該企業(ye) 排汙許可證以及《工業(ye) 企業(ye) 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規定的夜間限值要求。執法人員立即要求企業(ye) 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並根據新法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當日即按照法定程序下達處罰告知書(shu) 。
據悉,省生態環境廳將推進《江蘇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修訂工作,組織開展聲環境質量監測,完善噪聲汙染防治管理製度;強化噪聲汙染防治工作,加強對道路交通噪聲汙染的監督管理,嚴(yan) 格工業(ye) 噪聲汙染防治,重點加強園區噪聲汙染防治。此外,還將強化噪聲領域執法,建立健全噪聲汙染防治工作協調聯動機製,積極處理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噪聲擾民問題,開展工地噪聲專(zhuan) 項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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