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動食鹽專營管理立法工作
河北省是產(chan) 鹽大省,地處環京津特殊區位,急需建立具有河北省特色的鹽業(ye) 法律法規體(ti) 係,推動依法治鹽工作開展。
2022年《河北省食鹽專(zhuan) 營管理實施辦法》被列入省政府一類立法項目。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省工業(ye) 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共同製定了立法工作方案,成立了立法工作專(zhuan) 班,編印立法參考資料、廣泛征求意見。工作專(zhuan) 班先後召開三次會(hui) 議研究討論375個(ge) 單位和企業(ye) 反饋的175條意見建議,經逐條梳理研究,采納132條,未采納意見已與(yu) 相關(guan) 單位溝通達成一致;收回有效調查問卷217份,對企業(ye) 30類問題分類整理,認真研究吸納,經反複修改完善,形成了《辦法》(草案送審稿)。
《辦法》(草案送審稿)包括總則、食鹽生產(chan) 、食鹽銷售、食鹽儲(chu) 備和應急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7章共41條,主要是結合河北實際,就國務院《食鹽專(zhuan) 營辦法》規定的“政府職責、部門職責、生產(chan) 銷售記錄、標簽標識、禁止行為(wei) 、批發購銷記錄、食鹽零售、零售包裝、補碘保障、政府儲(chu) 備、企業(ye) 儲(chu) 備、儲(chu) 存管理、應急處置”等13條內(nei) 容進行細化完善,新增了“產(chan) 業(ye) 發展、企業(ye) 責任、宣傳(chuan) 教育、生產(chan) 標準、原料鹽保障、網上銷售、運儲(chu) 安全、證書(shu) 管理、市場監測、追溯體(ti) 係和日常監管”等相關(guan) 內(nei) 容,使其更具河北特色和可操作性。
加強食鹽生產(chan) 源頭管理。加強了對食鹽生產(chan) 企業(ye) 的監管,明確生產(chan) 食鹽的原料鹽保障,對產(chan) 銷記錄進行了細化,推動食鹽追溯體(ti) 係建設,確保食鹽源頭供應安全。
建立食鹽全過程管理。實現了從(cong) 食鹽“原料鹽、生產(chan) 、批發、運輸、零售”等環節的全鏈條管理,並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提煉,上升固化為(wei) 法律條文。
完善食鹽儲(chu) 備應急機製。建立了由政府儲(chu) 備和企業(ye) 社會(hui) 責任儲(chu) 備組成的全社會(hui) 食鹽儲(chu) 備體(ti) 係,製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協調、保障食鹽供應。
規範科學補碘特殊要求。河北自然環境普遍缺碘,為(wei) 滿足特殊不適宜食用碘鹽人群需要,又避免因擅自銷售未加碘食鹽給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帶來隱患,《辦法》增加了規範未加碘食鹽生產(chan) 經營條款,切實保障各類消費群體(ti) 不同需求。
規範網絡銷售食鹽。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相關(guan) 要求,規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ye) 和電子商務平台等經營主體(ti) 的主體(ti) 責任和管理內(nei) 容,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問題,確保線上線下同一標準、統一管理。
建立食鹽信用管理製度。體(ti) 現柔性執法和溫情執法,新增鹽業(ye) 主管機構對企業(ye) 主要負責人違規責任約談製度,告知其違法違規生產(chan) 經營隱患,防止違法違規行為(wei) 發生;對出現嚴(yan) 重失信行為(wei) 的,列入重點監管對象,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孫西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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