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進一步懲治違法違規組織非稅收入
為(wei) 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落地落實,堅決(jue) 遏製亂(luan) 收費亂(luan) 罰款亂(luan) 攤派行為(wei) ,降低實體(ti) 經濟企業(ye) 成本,日前,省財政廳下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懲治違法違規組織非稅收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財政、執收部門建立健全違法違規收費行為(wei) 懲戒機製,並在有關(guan) 重點領域定期開展專(zhuan) 項整治,杜絕違法違規收費行為(wei) 。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執收部門(單位)嚴(yan) 格依法依規組織收繳非稅收入。嚴(yan) 禁以下違法違規行為(wei) :違規變更收費項目,變更收費標準,不執行取消、停征、免征、降標等降費政策;強製或變相向市場主體(ti) 購買(mai) 服務並收費,特別是對應免費開放的電子政務平台變相收費;隻收取費用而未提供相應服務,向市場主體(ti) 攤派建設任務和資金,或以讚助、捐贈、無償(chang) 借款等名義(yi) 變相攤派;為(wei) 違法違規收費開具財政票據和將違法違規收費確認為(wei) 財政收入,通過與(yu) 單位預算安排掛鉤方式以費促收以及市場主體(ti) 反映強烈的其他違法違規收費問題。
執收人及其主管人員為(wei) 其違法違規收費承擔直接責任。執收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為(wei) 其違法違規收費承擔主體(ti) 責任;執收部門直接違法違規收費的,執收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承擔主體(ti) 責任。執收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對所屬執收單位違法違規收費承擔監管責任。財政部門對同級執收部門及單位違法違規收費承擔監管責任。上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財政部門違法違規收費的監督檢查。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懲戒機製。違法違規收費行為(wei) 屬於(yu) 財政違法行為(wei) 的,由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違法行為(wei) 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違法違規收費除財政處罰外、需其他行政處罰的,由相關(guan) 執收部門在職權、職責範圍內(nei) ,依法依規進行處罰。違法違規收費需人事免職的,移交組織人事部門按程序進行處理。違法違規收費涉嫌黨(dang) 風黨(dang) 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處理。違法違規收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此外,要求各級財政、執收部門要在公安、自然資源、住建、交通、農(nong) 林水、人防、法院、市場監管、銀保監、證監等涉企收費的重點領域定期開展違法違規收費專(zhuan) 項整治行動,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邊整邊改,舉(ju) 一反三,做到令行禁止。(記者任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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