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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促進條例》發布

發布時間:2022-08-02 11:13:00來源: 杭州日報

  8月1日,浙江省發布《浙江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全國首部關(guan) 於(yu) 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的綜合性地方立法,將引領推動浙江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填補全國哲學社會(hui) 科學領域綜合立法的空白,為(wei) 全國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貢獻浙江智慧和方案。

  《條例》的出台,是貫徹落實中央和浙江省委決(jue) 策部署的需要;是加快推進“兩(liang) 個(ge) 先行”的需要;是推動浙江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繼續走在前列的需要。《條例》包含了浙江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的體(ti) 製機製和工作職責,學科建設、學術研究和交流,智庫建設,哲學社會(hui) 科學普及,保障措施等五方麵內(nei) 容共三十四條。

  關(guan) 於(yu) 學科建設、學術研究和交流,《條例》規定,浙江省實施新時代馬克思主義(yi) 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省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優(you) 化學科專(zhuan) 業(ye) 設置和布局,促進學科之間融合發展,加強教材體(ti) 係建設;加強社科實驗室等學術創新平台建設,建立重大研究成果發布機製,暢通研究成果轉化應用渠道;明確構建科學規範、公開透明的學術評價(jia) 體(ti) 係和科研誠信體(ti) 係;加強國內(nei) 外學術交流合作,創建學術論壇品牌,提升浙江學術國際影響力。

  關(guan) 於(yu) 智庫建設,《條例》規定,浙江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機構要優(you) 化智庫結構布局,完善智庫組織形式和管理方式;智庫應當聚焦國家和本省重大戰略,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chu) 備性政策研究,快速響應政策需求,決(jue) 策部門要為(wei) 智庫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促進供需對接;智庫依托單位應當健全智庫內(nei) 部治理結構,完善智庫考核和績效評價(jia) 辦法。

  為(wei) 提升哲學社會(hui) 科學普及的實效性,《條例》規定,明確每年五月的第三周,為(wei) 全省哲學社會(hui) 科學普及周;公共文化服務場所應當設立社科普及的設施和內(nei) 容,政府投資建設的普及場所應當免費向公眾(zhong) 開放;高等學校、社會(hui) 科學研究機構要將學術資源向社會(hui) 開放共享,發揮哲學社會(hui) 科學工作者和誌願者在普及中的作用;將公眾(zhong) 人文社會(hui) 科學素養(yang) 納入文明創建考核評價(jia) 體(ti) 係。

  此外,《條例》對加強哲學社會(hui) 科學人才隊伍建設、場館建設、數據庫建設,強化統計調查評估工作,完善項目管理體(ti) 係,支持承接政府購買(mai) 服務項目,加大優(you) 秀成果褒揚激勵等保障措施作了規定。

  據悉,《條例》將於(yu) 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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