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將適宜的中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
河北省中醫醫保政策有調整
將適宜的中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
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醫保支持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發展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提出將適宜的中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根據《若幹措施》,河北省將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中成藥和中藥飲片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積極作用,將符合疫情診療規範的中醫藥臨(lin) 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符合條件的其他有國家或省標準的中藥飲片,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同時,根據臨(lin) 床用藥需求及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符合條件的經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治療性醫院製劑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建立動態調整機製。將定點醫療機構在省藥品集中采購平台掛網采購使用,且與(yu) 醫保目錄內(nei) 中藥飲片對應的符合國家和省質量標準的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在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方麵,《若幹措施》提出,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療效確切、體(ti) 現中醫特色優(you) 勢的中醫適宜技術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建立動態調整機製。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將符合條件的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複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等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提供的與(yu) 線下醫保醫療服務項目對應的“互聯網+”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定期開展醫療服務項目調價(jia) 評估
在中醫藥服務價(jia) 格管理方麵,《若幹措施》提出,對來源於(yu) 古代經典、至今仍廣泛應用、療效確切的中醫傳(chuan) 統技術以及創新性、經濟性優(you) 勢突出的中醫新技術,開辟綠色通道。定期開展醫療服務項目調價(jia) 評估,優(you) 先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you) 勢突出、體(ti) 現勞務價(jia) 值、應用曆史悠久、成本和價(jia) 格明顯偏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jia) 範圍。公立醫療機構從(cong) 正規渠道采購中藥飲片,嚴(yan) 格按照實際購進價(jia) 格順加不超25%銷售。非飲片的中藥嚴(yan) 格按照實際購進價(jia) 格“零差率”銷售。對於(yu) 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ti) 在總額預算上適當傾(qing) 斜。
推進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guan) 分組(DRG)付費,對已經實行DRG和按病種分值付費的地方,適當提高中醫醫療機構、中醫病種的係數和分值,充分體(ti) 現中醫藥服務特點和優(you) 勢。實行中醫醫院與(yu) 同級綜合醫院病種定額標準相同的支付政策,中醫醫療機構醫保報銷起付線可比當地同級綜合醫院下浮一級。
支持中醫藥持續服務基層。逐步將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符合規定的門診中醫藥服務納入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在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按人頭付費,鼓勵家庭醫生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中醫醫師和有條件的中醫診所組建團隊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記者呂若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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